現實生活中,夫妻雙方結婚以后,也可能因為各種原因導致感情出現破裂。感情破裂以后,您在處理的時候,也是不一樣的,有些人會選擇
離婚,也有人會選擇暫時分居。夫妻分居是經雙方協商后決定的事情。那么,關于
離婚協議分居書應該怎么寫?這一點,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所以,我們將為您做出介紹。
離婚協議分居書應該怎么寫?
協議人(男方):姓名、年齡、民族、戶籍所在地(未在戶籍所在地的,列出現住地)、身份證編號。協議人(女方):姓名、年齡、民族、戶籍所在地(未在戶籍所在地的,列出現住地)、身份證編號。協議人 雙方于 年 月 日在 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登記手續。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育子女 。現雙方就分居一事達成如下協議:1、_____與_____自愿分居。2、夫妻共同財產有:根據客觀情況,詳細列明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確定夫妻共同財產暫歸夫妻一方管理。3、夫妻共同債權、共同債務有:詳細列明。除已列明的共同債權、共同債務外,分居期間發生的債權和債務,在誰的名下,則由誰享有或承擔。4、夫妻在分居期間的所得為各自所有。5、分居期間,婚生子女 的監護權,暫歸_________________。另一方 給付撫養費 元/月。給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未直接撫養子女一方每月享有_____次探望權。在每個月_____,時間為_____。探望地點為_____。遇有特殊情況,探望次數、時間、地點等可由雙方根據子女情況另行約定。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生效。協議人: 協議人:年 月 日 年 月 日我們已經為您做出了介紹。可以看出,在
離婚協議分居書中,對于孩子的歸屬,撫養費的支付,對方的探視時間等等,婚姻中一系列的問題,都應該有著詳細的規定。當然,現實中,每一對夫妻的實際情況都是不一樣的,您可以在經過協商以后,看具體的分居協議應該怎么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