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中,要是交通肇事的行為比較嚴重的話,那么其實是有很大可能會構成交通肇事罪的,這種情況下對肇事者的處罰就不僅僅是交通行政方面的了,還包括了刑事方面的。那究竟我國對交通肇事罪怎么判刑呢?詳細內容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構成交通肇事罪怎么判刑
我國刑法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1、下列行為可能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1)死亡1人或重傷3人以上,負全部或主要事故責任;(2)死亡3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3)造成公、私財產直接損失,負全部或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額超過30萬元。2、下列情形可能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傷5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2)死亡6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3)造成公、私財產直接損失,負全部或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60萬元以上。3、因逃逸導致受害者得不到及時救治死亡的,可能判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被判刑還需要賠償嗎
交通肇事被判處刑罰不能免除民事賠償責任。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不僅侵害了自然人的人身財產權益,也是對國家公共管理制度的破壞,因此刑事處罰和民事賠償是兩個法律領域的問題,相互不能替代和免除。但是,交通肇事以后是否積極履行賠償義務,將作為刑事悔罪的重要表現和酌定從輕減輕處罰的重要情節。因此,交通肇事以后,當事人應當積極賠償死傷者及其家屬的經濟損失,盡可能減少事故造成的影響,盡量獲得死傷者及其家屬的諒解,對于定罪
量刑有至關重要的作用。只要是構成了刑事犯罪的,除非是有免責的情形,否則都是需要依法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對于觸犯交通肇事罪的行為人來講也不例外。那實踐中構成交通肇事罪怎么判刑呢,這個問題,我們已經在上文中作出了解答。如果在肇事之后還有逃逸行為,那此時對肇事者的處罰自然也就是比較重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