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打架斗毆事件發生后,派出所會在接到報案后第一時間介入。有人員受傷的,為了明確傷情,確定事件性質,派出所會委托司法機構對受傷人員進行傷情鑒定。這個鑒定結果對于后期案件的走向非常重要。那么,傷情司法鑒定需要多長時間?下面我們一起看看我們給出的這篇文章。
一、傷情司法鑒定需要多長時間?
1、對具備即時進行傷情鑒定條件的,公安機關的鑒定機構應當在受委托之日起3日內提出鑒定意見并出具鑒定意見。
2、對傷情比較復雜,不具備即時進行鑒定條件的,應當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內提出鑒定意見并出具鑒定意見。
3、對影響組織、器官功能或者傷情復雜,一時難以進行鑒定的,待傷情穩定后及時提出鑒定意見,并出具鑒定意見。
二、傷情司法鑒定結果出來后怎么辦?
1、如果構成輕傷或輕傷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傷害罪,依法應被追究刑事責任。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傷情鑒定為輕微傷,只能要求民事賠償,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
起訴要求人身損害賠償;同時可以要求給予
行政處罰。
3、公安機關立案后,受害者還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賠償。當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
起訴要求人身損害賠償。
4、人身損害賠償的項目包括:
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交通費、傷殘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
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三、對傷情司法鑒定結果不服怎么辦?
1、可以堅持申請重新鑒定
為了使司法鑒定結果更加公正、對自己更加有利,當事人在申請重新鑒定時不僅要單純地提出申請,還要準備充分合理的理由,要盡量搜集證據,對鑒定結論提出充分異議。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二十七條、二十八條的規定,符合法定情形的,法院應當準許重新鑒定。
2、可以向司法行政機關投訴
如果當事人有足夠證據證明司法鑒定期間司法鑒定機構違法違紀,則可以向省級司法行政部門投訴,司法行政部門可以調查、處理其違法行為,從而使原鑒定結論作廢或被撤銷。
3、搜集證據推翻司法鑒定結果
有效的鑒定意見是基于檢材真實、完整、充分、合法的基礎之上的。因此,如果當事人發現司法鑒定結論缺乏真實性,可以積極搜集證據,推翻司法鑒定結論。
一般來說,在涉及人身傷害的案件后,公安機關會委托鑒定機構進行傷情鑒定。具體到傷情司法鑒定需要多長時間,沒有統一規定,如果傷情簡單的,三到七天就可以出結果。如果受傷人員屬于重傷,則鑒定過程就比較復雜,司法鑒定機構出具結果的時間就久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