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保護期限是多久
專利權與
著作權、
商標都是屬于我國
知識產權當中的一種,同樣受到法律的保護,不過法律對他們的保護都是有期限的,那么法律對
專利權保護期限是怎樣規定的呢,具體有多長呢?我們將在下文中告訴你答案。
一、
專利權保護期限是多久
發明
專利權的期限為20年,實用新型
專利權和外觀設計
專利權的期限為10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
專利權期限屆滿后,
專利權終止。
專利權期限屆滿前,
專利權人可以書面聲明放棄
專利權。
二、
專利權的限制有哪些
(一)強制許可
強制許可又稱為非自愿許可,是指國務院
專利行政部門依照法律規定,不經
專利權人的同意,直接許可具備實施條件的申請者實施發明或實用新型
專利的一種行政措施。其目的是為了促進獲得
專利的發明創造得以實施,防止
專利權人濫用
專利權,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我國
專利法將強制許可分為三類:
1、不實施時的強制許可。具備實施條件的單位以合理的條件請求發明或者實用新型
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
專利,而未能在合理長的時間內獲得這種許可時,國務院
專利行政部門根據該單位的申請,可以給予實施該發明
專利或者實用新型
專利的強制許可。請求國務院
專利行政部門給予強制許可的,只有在
專利權被授予之日起滿3年后才可以申請。這種強制許可,應當限定其實施主要是為供應國內市場的需要;強制許可涉及的發明創造是半導體技術的,強制許可實施僅限于公共的非商業性使用。或者經司法程序或者行政程序確定為反競爭行為而給予救濟的使用。
2、根據公共利益需要的強制許可。在國家出現緊急狀態或者非常情況時,或者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國務院
專利行政部門可以給予實施發明
專利或者實用新型
專利的強制許可。
3、從屬
專利的強制許可。一項取得
專利權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比前已經取得
專利權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具有顯著經濟意義的重大技術進步,其實施又有賴于前一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實施的,國務院
專利行政部門根據后一
專利權人的申請,可以給予實施前一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強制許可。在依照前述規定給予實施強制許可的情形下,國務院
專利行政部門根據前一
專利權人的申請,也可以給予實施后一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強制許可。
(二)不視為侵犯
專利權的行為
1、
專利權人制造、進口或者經
專利權人許可而制造、進口的
專利產品或者依照
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售出后,使用、許諾銷售或者銷售該產品的。2、在
專利申請日前已經制造相同產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經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準備,并且僅在原有范圍內繼續制造、使用的。3、臨時通過中國領陸、領水、領空的外國運輸工具,依照其所屬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依照互惠原則,為運輸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裝置和設備中使用有關
專利的。4、專為科學研究和實驗而使用有關
專利的。在
專利當中又具體分為了發明創造、實用新型以及外觀設計,不同類型的
專利法律規定的保護期限是不同的,其中發明創造是20年,其余的是10年,當然這是在
專利權人按時足額繳納
專利年費的情況下,最長的保護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