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xiàn)實中,有的夫妻是因為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具有過錯行為,從而導致夫妻感情破裂走向
離婚的。但在
離婚的時候同時要求賠償,則需要滿足法律中規(guī)定的情形才可以,那此時訴訟
離婚如何賠償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訴訟
離婚如何賠償
離婚損害賠償作為法律賦予無過錯方在
離婚時享有的權利,必須依法行使。首先,它必須由無過錯方提起,無過錯方不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在審理
離婚案件時不能主動干預處理;其次,無過錯方一般應在訴訟
離婚時一并提起
離婚損害賠償。協(xié)議
離婚的,可在協(xié)議
離婚后1年內向人民法院提出,但協(xié)議
離婚時已表明放棄該權利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在婚姻法司法解釋(二)中對
離婚損害賠償作了若干程序性的規(guī)定:
(一)人民法院在受理
離婚案件時,應當將《婚姻法》第46條等規(guī)定中當事人的有關權利義務,書面告知當事人。
(二)符合《婚姻法》第46條規(guī)定的無過錯方作為原告基于該條向人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必須在
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
(三)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
離婚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
離婚也不基于該條規(guī)定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可以在
離婚后一年內就此單獨提
起訴訟。
(四)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
離婚案件,一審時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46條規(guī)定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在
離婚后一年內另行
起訴。
二、
離婚損害賠償?shù)那樾斡心男?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
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
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離婚后,另一方發(fā)現(xiàn)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
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人民法院對前款規(guī)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予以制裁。
但其實并不是訴訟
離婚就一定會涉及到賠償問題。生活中出現(xiàn)的過錯行為是很多的,但并不是所有的都可以要求對方做出
離婚損害賠償。根據(jù)我國《婚姻法》中的規(guī)定,只有在法定過錯情形下,無過錯的一方在
起訴離婚的同時才可以要求對方做出
離婚損害賠償,而其余過錯情況下即使要求賠償,也是不會得到法院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