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請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是指由醫學專家組成的專項小組,通過使用醫學技術來對
醫療事故中出現的問題進行判斷和檢驗,這種鑒定的申請也尤其復雜,那么下面我們將為您詳細介紹如何申請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
如何申請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
1、提出
醫療事故鑒定的時間
我國的《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規定:患者及其家屬從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身體健康、生命受到損害之日起1年內,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
醫療機構提出
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的申請。這個規定與我國訴訟法規定的
醫療事故糾紛的訴訟時效是相同的。法律這樣規定的原因就是為了使
醫療事故鑒定與
醫療糾紛訴訟在時間上相銜接。不至于使鑒定與訴訟時間脫節,使衛生行政部門與法院都可以更有效率的處理
醫療糾紛案件。因此,患者及其家屬在明確主動自己的人身權利受到侵害時起,就應當及時做出決定,是否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醫療糾紛,否則,不要因為時間的延遲,錯過了申請鑒定的時間。
2、
醫療事故鑒定的申請的提出
如果發生
醫療糾紛后,患者及其家屬與
醫療機構通過協商,共同委托醫學會進行
醫療事故鑒定的,則雙方當事人可以共同到當地的衛生行政部門辦理
醫療事故鑒定的手續。到達醫學會后,需要填寫相關的表格、證明相互身份的證件等等。如果其中一方當事人不愿意,或者不能夠一起到達現場辦理手續的,可以提交表明愿意通過
醫療事故鑒定、與對方協商一致的書面材料。這是雙方當事人共同申請
醫療事故鑒定的情況。
3、
醫療事故鑒定的受理
衛生行政部門自收到
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之日起10日內進行是否受理的審查,并且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對符合鑒定規定的,予以受理;對不符合受理條件的,不予受理,并且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衛生行政部門受理并且認為需要進行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應當自作出受理決定之日起5日內將有關材料交由負責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鑒定并書面通知申請人。也就是說是否受理先有衛生行政部門審查,審查后轉交醫學會。現在相信您已經很好的了解了,然后根據自己的情況,根據以上流程一步一步來,希望可以幫助到您。關于
醫療事故的賠償標準、
醫療事故責任方的認定您如果還想了解,歡迎咨詢的律師,為您詳細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