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護
著作權在互聯網上不受侵害?互聯網在使我們的生活變得便捷、舒適的同時,也不可避免地帶來了一些煩惱。究其原因,主要是網絡侵權現象大量涌現。網民在遭遇網絡侵權行為時,務必依法捍衛自己的權益,那么如何保護
著作權在互聯網上不受侵害呢?下面就讓我們來給您講解一下。
一、向侵權方提出警告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計算機網絡
著作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規定:“提供內容服務的網絡服務提供者,明知網絡用戶通過網絡實施侵犯他人
著作權的行為,或者經
著作權人提出確有證據的警告,但仍不采取移除侵權內容等措施以消除侵權后果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條的規定,追究其與該網絡用戶的共同侵權責任。”那么,
著作權人提出什么樣的警告,才算是“確有證據的警告”呢?上述司法解釋第七條進一步規定:“
著作權人發現侵權信息向網絡服務提供者提出警告或者索要侵權行為人網絡注冊資料時,不能出示身份證明、
著作權權屬證明及侵權情況證明的,視為未提出警告或者未提出索要請求。”
二、可以
起訴網站侵犯網絡
著作權
根據
著作權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侵犯
著作權的行為包括:未經
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
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剽竊他人作品的;未經
著作權人許可,
以展覽、攝制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注釋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使用他人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未支付
的;未經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件、錄音錄像制品的
著作權人或者與
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出租其作品或者錄音錄像制品的
(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未經出版者許可,使用其出版的圖書、期刊的版式設計的;未經表演者許可,從現場直播或者公開傳送其現場表演,或者錄制其表演的;
其他侵犯
著作權以及與
著作權有關的權益的行為。
著作權人一旦發現這些行為,就可以
起訴侵權網站。
三、要求侵權方賠償
網絡
著作權司法解釋規定,人民法院在確定侵權賠償數額時,可以根據被侵權人的請求,按照其因侵權行為所受直接經濟損失和所失預期應得利益計算賠償數額;也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行為所得利益計算賠償數額。侵權人不能證明其成本或者必要費用的,其因侵權行為所得收入,即為所得利益。被侵權人損失額不能確定的,人民法院依被侵權人的請求,可以根據侵害情節在人民幣500元以上30萬元以下確定賠償數額,最多不得超過人民幣50萬元。現在的互聯網也是發展的越來越好了,幾乎每個人都離不開互聯網,也有很多不法分子利用互聯網做壞事,所以保護
著作權在互聯網上不受侵害,還是要依靠法律武器來進行。如果您還有其他疑問,也可以咨詢網站律師或者委托網站的律師處理相關的法律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