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處理案件糾紛時會遇到需要司法鑒定的情況,司法鑒定有利于更好的處理相關案件,幫助您抓住案件的重點,做到有的放矢。我們需要找到有資格鑒定的機構去進行司法鑒定,但是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司法鑒定具體的流程,以及舉辦聽證會需要的材料。到底司法鑒定必須聽證嗎?下面是為您的解答。
一、組織司法鑒定聽證會的目的、意義
1、組織聽證會可以給醫患雙方當事人提供一個充分陳述和表達的機會,使雙方的權利進一步得到尊重和維護;
2、通過醫患雙方當事人對
醫療過程的詳細陳述,更加細致還原案件原貌,彌補書面材料存在的不足,讓鑒定人進一步了解案件事實和雙方爭議的焦點;
3、通過鑒定人或專家就有關問題的提問和了解,進一步澄清事實;
4、通過對鑒定有關問題的說明和溝通,使當事人和鑒定人增加理解和互信;
5、承辦法官主持或參與聽證會,法官和鑒定人就有關問題進行直接溝通,可以使法官和鑒定人對案件有一個更加全面的認識和了解;
6、因為鑒定過程更加透明、公開,訴訟當事人普遍參與,所以經過聽證程序作出的鑒定意見更加容易被司法人員和訴訟當事人所理解和接受。
二、 通過司法鑒定聽證會解決的問題
1、鑒定委托事項的審查和修正
醫療糾紛案件的訴訟案由可有不同,但究其本質應屬民事訴訟,按照侵權責任法的一般理解,在委托此類案件的司法鑒定時,其核心委托事項主要是:
醫療單位是否存在
醫療過錯
(或過失);是否造成了患者的人身損害后果;
醫療過錯(或過失)與人身損害后果是否存在因果關系;
醫療過失的參與度如何確定等方面。
2、鑒定材料的審查、補充和認可
打官司打的就是證據,鑒定材料在司法鑒定中的作用不說自明。收到法院移交的鑒定材料后,鑒定人應對鑒定材料進行初步審查,明確現有材料對于鑒定委托事項是否已經完整、充分,能否據此得出明確的鑒定結論,材料不完整的應書面通知委托法院予以補充。
三、司法鑒定聽證會前的準備
1、在舉行聽證會前7天時間以上向案件委托法院送達商請法院舉行聽證會的函,送達通
知患方參加聽證會的函和通知醫方參加聽證會的函,以便各方做好參加聽證會的準備。內容包括:
⑴、舉行聽證會的目的,是否參加聽證會是當事人的權利,并非強制性規定,逾期未出席的視為當事人放棄參加聽證會的權利,聽證會仍按時舉行;
⑵、舉行聽證會的時間、地點以及鑒定機構的聯系電話。
⑶、當事人應準備的材料,如身份證、律師證、授權委托書,鑒定材料不齊時告知應補充提交的材料,補充提交的材料應在聽證會前交法院質證和認證;提交陳述書,并告知陳述書的主要內容;
⑷、介紹鑒定機構和鑒定人的基本情況,有回避要求的向法院或鑒定機構提出,并說明理由;
⑸、每方參加聽證會的人數限定在3人以內。
綜上所述,司法鑒定必須聽證,司法鑒定聽證會對您的糾紛處理中是十分有幫助的,它有利于還原當時的情況,補充在此之前的相關材料和內容,有利于相關責任的劃分。您在司法鑒定聽證會之前需要準備相關材料,了解順利進行聽證會的所有要求。以上就是關于司法鑒定聽證的相關解答。如果您還有其他的疑問,可以咨詢網站的律師,有專業的律師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