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
合同公證需要滿足什么條件
民間借貸中需要當事人簽訂相應的
合同,這樣才能對自身利益提供更好的保護。而有的當事人在簽訂了民間借款
合同之后,還會辦理公證手續。不過此時辦理借款
合同公證需要滿足規定的條件才行,那究竟要求滿足什么條件呢?我們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民間借款
合同公證需要滿足什么條件
辦理
民間借貸的
合同公證需要具備如下條件:1、當事人應簽訂
民間借貸合同及附件(《承諾函》、《共同還款聲明書》、《婚姻狀況聲明書》、《同意抵押聲明書》、《保證住所聲明書》)。要求簽訂該
合同及其附件的當事人必須具有簽約能力,同時要求該
合同的簽約意思表示真實,
合同內容真實合法,
合同簽訂過程合法,
合同簽章真實。2、要有借款人和抵押人的戶口簿。3、要提供借款人的婚姻證明,即借款人結婚證或借款人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出具的有無結婚登記的證明。4、要有該抵押
房產的房地產權證。抵押
房產一般要求為沒有設立他項權的獨立合法
房產;抵押
房產的登記地址須與抵押人的戶口簿登記地址一致;抵押人為單位的應提供國有企業出具國有資產管理局或該企業上級主管部批文或集體企業出具職代會證明及上級主管部門證明。5、要有貸款人、抵押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證明,即身份證或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6、要有該抵押
房產的
房產評估報告。需要注意的是,該報告必須是具有評估資格的機構出具的關于該
房產價值的
房產評估報告。
二、民間借款
合同公證程序
辦理
民間借貸合同公證的一般程序如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的規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
民間借貸合同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公證,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提出。如果該
合同設立不動產抵押擔保,當事人須在辦理抵押登記成功后,即獲得抵押登記回執或房地產他項權證后才能申請公證。辦理
民間借貸合同公證時,貸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如公證財產為共有財產則須所有共有人全部到場)、共同還款人等公證機關要求的當事人必須全部到場。公證機關在詢問當事人并制作筆錄,審查當事人提交的相關證明材料并進行相關的調查,如果經審查認為申請提供的證明材料真實、合法、充分,申請公證的事項真實、合法的,應當自受理公證申請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向當事人出具公證書。這樣,該次
民間借貸合同公證宣告完成。首先要求達到規定的條件,然后在申請辦理公證的時候需要提供相應的材料,至于此時的程序是怎樣,我們也一并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紹,要是你還有疑問的話,請直接來電咨詢我們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