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調員工的工資由誰支付?在借調關系中,一般情況下,原用人單位與借調單位會簽署協議,約定借調職工的工資支付問題,如果協議沒有約定的,那么職工可以向原用人單位主張工資,同時,由于勞動者為借調單位也提供了勞動,所以其也可以向借調單位請求支付勞動報酬。將本單位職工借調到其他單位工作,勞動者與本單位仍然存在勞動關系,并不因為借調而發生轉移。用人單位可以在與借調單位的協議中約定勞動者工資的支付問題,既可以由用人單位支付,也可以由借調單位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另外,根據《工傷
保險條例》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職工被借調期間受到工傷事故傷害的,由原用人單位承擔工傷
保險責任,但是原用人單位與借調單位可以約定補償辦法。二、什么是借調員工勞動關系?借調是指一個單位借用別單位工作人員而不改變其隸屬關系的情況。借調中存在三方關系,借出單位、借入單位和借入人員,一般是由借入單位和借出單位簽訂借調
合同,在征得被借調人員的同意下,被借調人到借入單位從事勞動。被借人與借入單位不建立勞動關系,但是借調期間受借入單位的管理,被借人員和借出單位繼續存在勞動關系。三、借調和勞務派遣有何區別?1、在相關人員方面,企業借調一般涉及相互間的業務合作、人事交流、學習研修等目的,而勞務派遣則主要涉及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崗位或特定的服務業和高度專門及技術性的業務;2、在主營業務方面,企業借調的出借方一般都有自己所在的行業,并不以派遣業務為主營業務,而勞務派遣單位的主業即為人力資源的派遣;3、在使用頻率方面,企業借調并非經常性行為,而勞務派遣則以派遣勞動者為其經營的常態;4、在專業機構方面,企業借調通常只以企業雙方共同意愿為基礎,沒有所謂專門從事借調業務的機構,而勞務派遣則以派遣公司為其業務運作的前提;5、在是否獲益上,企業借調通常均是基于人員互動或調劑,通常不以獲經濟利益為目的,而勞務派遣則以派遣獲益為基本目標。由此可見,企業借調員工,并沒有改變其原有的勞動關系,因此在借調員工勞動關系中,工資報酬應該由原企業支付,社會
保險也由原企業承擔。借調關系和勞務關系盡管有些相近,但是區別還是比較多的,借調往往應用于企業之間互相合作、人事交流方面。如果被借調員工同企業發生糾紛,可以向勞動監管部門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