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夫妻感情走到盡頭時,很多夫妻會選擇
離婚。
離婚的同時也會帶來很多問題,其中夫妻財產的分配問題和孩子的
撫養權歸屬問題是困擾很多夫妻的主要問題,在
撫養權的問題上,有人想主動放棄
撫養權,那么做什么構成放棄
撫養權?在下面的文章中將帶來具體的介紹。一、做什么構成放棄
撫養權?
撫養權可以主動放棄或者寫放棄子女
撫養權協議書夫妻協議放棄。
二、放棄子女
撫養權協議書格式
協議人:甲方,XXX(男方)姓名 出生年月日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聯系電話協議人:乙方,XXX(女方)姓名 出生年月日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有非婚生子XXX,男,出生于X年X月X日。因甲乙雙方感情不合分手,經雙方協商,決定:
1、非婚生子XXX由甲乙方XXX(或乙方)撫養。2、乙方(或甲方)支付(不可付,雙方協商確定)撫養費到孩子18周歲,撫養費標準是每月XXX元,在每月月初5日內支付(此項可協商)。3、乙方(或甲方)有對孩子的探視權,探視時間為XXXX,探視方式是XXX。4、此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時起生效(如果有見證人,也應給見證人一份)。簽字:甲方? ? 乙方二0XX年X月X日。
三、放棄
撫養權不意味著親子關系斷絕
父母子女的關系,是不能斷絕的。放棄
撫養權,只是放棄與子女共同生活,但是對子女應該支付撫養費。對于沒有血緣關系的擬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系,可以依法解除,然而具有血緣關系的直系血親父母子女關系,卻是無法解除父母子女關系的。《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
離婚而消除,
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該條規定夫妻依法解除婚姻關系,亦不能消除其父母子女關系。最高人民法院華東分院于一九五一年十一月二日作出《關于父母子女間的法律關系可否聲明脫離問題的批復》指出,父母子女間,政治觀點可能有進步與落后之分,但父母對子女仍應負撫養教育義務,子女對父母仍應負贍養扶助義務。根據上文對
撫養權的相關內容的介紹,想必您已經了解做什么構成放棄
撫養權了?雖然
撫養權是可以主動放棄的,但是放棄
撫養權不代表能夠放棄撫養的責任,也不代表著親子之間關系的斷絕。即使放棄了
撫養權也要承擔孩子的撫養責任,完成自己應盡的撫養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