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交付之后只是轉移了占有權,而此時需要辦理相應的過戶手續之后,房屋才是轉移了所有權。那現實中要是房屋交付后還沒有過戶的話,此時作為前房主是否還可以私自闖入呢?我們整理了相關資料,將在下文中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房屋交付后還沒有過戶,前房主可以私自闖入嗎
根據我國民事法律的規定,在房屋交付后,產權過戶前,買方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權利。但所有權人在行使另外兩項權利即收益權、處分權時,也應該尊重買房人。最具代表性的是不得私自行使處分權,將房子一房二賣。
二、擅自入戶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
私自進屋的行為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因為該罪名所指的住宅,不強調房屋的所有權,是否擁有房屋所有權并不影響居住權。其實,此處的居住權,也可以理解成為《民法典》中提到的使用權。另外,生活中還存在著借住、租住、公有等多種形式,這些也都屬于居住權的范疇。只要是合法居住者,都享有居住的安寧權和其他相關私權利。只要實施了非法闖入行為,就會涉嫌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此罪的
量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所以,盡管您只是占有了房子,還沒有辦理
房產過戶,前房主也沒權私自闖入你住的房子。您可以通過法律維權。
三、購房
合同不見了去哪里補辦?
1、在購房
合同沒有做預售登記前,如果購房者丟失
合同,只需將剩余的
合同作廢,和開發商重新簽訂一份
合同。2、在購房
合同做完預售登記,沒開始辦理銀行按揭前,如果購房者丟失
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報紙上刊登聲明
合同作廢,到三個月期滿后,拿著報紙去做預售登記的機關申請注銷所簽訂的那份
合同,然后和開發商重新簽訂一份
合同,再去做預售登記。3、在購房
合同做完預售登記,已經辦理銀行按揭后,如果購房者丟失
合同,除需要辦理第二種情況所要辦理的手續外,購房者還要和辦理貸款的銀行簽訂一份變更協議,并將新的
合同放在銀行質押,因為原先的購房
合同已經注銷了,換成新的
合同,也就是說購房者和銀行所簽的借款
合同里的
合同號已經發生變化了,盡管購房
合同里面的內容沒有變化,但依據《民法典》規定,該借款
合同已經發生變更,所以需要和銀行簽變更協議。而如果是購房發票遺失了,購房者應該先要登報聲明該發票作廢,并注明房屋地址、購房者姓名和發票號碼等相關要件。然后,到開發商處讓其出具相關丟失情況說明,并證明購房人確實在公司購買過商品房;最后再由
房產部門核實丟失的真實情況。購房者還需要到開發商處查詢發票底聯。開發商處會有存底,可以給購房者出具購房證據。購房者可帶著購房證據前往
房產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如果是二手房,就要到二手房交易市場去查詢留底的復印件。要是房屋交付后還沒有過戶的話,此時雖然轉移了占有,但實際沒有完成過戶,也就是房屋產權沒有進行轉移。但這種情況下作為前房主也是不能私自闖入,否則的話行為就會構成侵權,嚴重的甚至還會涉嫌構成刑事犯罪。要是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請直接來電咨詢我們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