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讓土地使用權證書怎么辦理?
土地使用權的取得的標志之一就是土地使用證。土地使用證的取得需要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人,攜帶相關資料向國土部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證是很多辦事流程都需要用到的證件之一。那么,出讓土地使用權證書怎么辦理?詳情參考下文分析。
一、什么是土地使用證
土地使用證是確認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國家依法實行土地登記發證制度。依法登記的土地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梢?,土地使用證在中國是確認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中國的土地分為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和國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證也包括農民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土地登記內容和土地權屬證書式樣由國務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統一規定。證內各項數據和編號,如單位名稱、四至、土地數量、位置、土地變更等,必須與土地登記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證附圖可根據土地利用現狀底圖或地籍圖透繪獲得。隨著面積和界線的變更,附圖也應作相應改動。
國有土地使用證由國家土地管理局統一監制,市、縣人民政府頒發,土地管理機關填寫,發給依法使用國有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并由其保存。其主要內容包括:
①土地使用者名稱、地址、圖號、地號、用途、批準使用期限、四至、填發機關簽章、年、月、日。
②城鎮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積,其中
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權面積,其中分攤面積,土地等級;農村土地中土地總面積,其中地類面積。
③備注。
④變更記事。
⑤附圖以及證書的編號等。
二、出讓土地使用權證書怎么辦理?
1、受理申請材料
2、審核材料
3、校準登記
4,頒發證書
五、《國有土地使用證》所需材料:
商品房、房改房、
拆遷返還房、經濟適用房申請分割變更登記應提交的材料:
(一)轉讓方應提供的材料:
1、大土地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2004年10月1日以后頒發的土地證應提供由成都市國土資源局地籍事務部出具的(土地用途面積分攤計算表1份);
2、土地出讓
合同復印件1份;
3、工商營業執照或行政、事業代碼復印件1份;
4、總產權復印件1份;
5、土籍調查表復印件1份,《界址點坐標成果表》(到成都市國土資源局提取);
6、《土地登記卡》(到成都市國土資源局提取);
7、產權測量報告;
8、申請書1份;
9、法人身份證明、委托書各1份,法人、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
10、分割情況說明;
11、共用宗土地使用權分攤面積總表1份(第1次分割)
12、本次分攤情況表:老方法用土地分割變更登記明細表及共用宗使用權登記表;新方法用共用宗土地使用權分攤面積匯總表。(以上表格先報1份,審核無誤后再出3份并加蓋單位公章。按棟號、單元、樓層、序號順序填寫;共有人占格分別填寫,并注明為共有人;共有人土地面積按產權證上比列分攤,并分別填寫;序號或分宗號按戶數編號;房屋產權證號填丘地號;表格用電腦制作并打印)。(上述材料中心的復印件上須加蓋申報單位的公章證明原件與復印件一致)。
(二)受讓方應提供的材料:
1、受讓方為個人的應提交:申請書1份(轉讓方、受讓方共同申請并蓋章、身份證復印件1份、房屋產權證復印件1份、委托書1份;)
2、受讓方為單位的應提交:申請書1份(轉讓、受讓方共同申請并蓋章;法人身份證明、委托書各1份及法人受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產權證復印件1份,工商營業執照或行政、事業代碼復印件1份。)(上述材料中的復印件須加蓋申報單位的公章證明原件與復印件一致。)
其實土地使用證書并沒有出讓土地使用證書等之類的分別,只是土地使用證上會備注土地取得的方式是劃撥還是出讓。所以,出讓土地使用權證書的辦理程序也沒有特殊的去唄,按當地國土局的要求提供資料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