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
撫養權的歸屬基于能夠為子女創造健康良好的生活學習環境,這是每對
離婚夫婦必須面對和妥善解決的問題。那么法院判決子女
撫養權要考慮哪些因素?這些因素也指引著我們為爭取子女
撫養權進行各方面的取證,讓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影響淄博中院子女
撫養權判決的因素有哪些。在
離婚案件中,很多時候都存在爭奪孩子
撫養權問題。其中又包括兩種:其一,真心愛孩子,愿意和孩子一起生活。其二,為了得到
房產或更多的財產,以孩子為籌碼,迫使對方讓步。收集哪些證據可以最大可能爭取到孩子的
撫養權呢?我們認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慮:?一、雙方基本條件的取證即使夫妻雙方的基本條件,如工資收入、教育程度等差異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沒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質,就在爭取孩子
撫養權方面尤為重要,因為直接撫養方的思想品質,會直接影響下一代的健康成長。因此,取得這一方面的證據,是比較重要的。
二、雙方父母基本條件的取證
城市生活節奏較快,很多時候,真正帶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別是對于學齡前兒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帶。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環境,以及長期帶孩子的父母的意見及身體情況,往往也是影響孩子
撫養權的一個重要方面。
三、孩子生活環境方面的取證
離婚案件中孩子撫養問題的處理原則,是不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如果雙方
離婚,但有一方距離學校較近,或生活小區成熟,對孩子入學、生活最為有利,當然得到孩子
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因此,這方面的取證工作也是必須的。
四、孩子的意見相當重要
一般,法院在處理撫養問題上,會認真聽取十周歲以上孩子的意見,并做筆錄入卷。在
離婚前或
離婚過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隨自己生活是尤為重要的。十周歲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們這一代人更為成熟,對于
離婚的含義及后果都基本了解,雖然這樣會對其造成傷害,但這種傷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對其成長最為有利一方撫養,算是對其的補救吧。不僅需要對雙方的基本條件進行取證,也要對雙方父母的基本條件進行取證,然而對于孩子的生活環境的取證及尊重孩子的意見也是重中之重。希望以上可以幫助您解決這方面的問題,給孩子一個快樂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