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代社會中,高
離婚率成了普遍的現象。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提升,
離婚的民事案件也越來越多。但是,這并不意味著
離婚是夫妻雙方完全自由的,是不受限制的。婚姻是人生中的大事,只有滿足一定的情況,法院才會判決夫妻雙方
離婚。那么,在什么情況下女方可以
起訴離婚?跟著我們的腳步來了解一下吧。一、在什么情況下女方可以
起訴離婚1、
離婚起訴的前提:必須是雙方領有結婚證或者已構成事實婚姻。事實婚姻是指: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前,男女雙方未按婚姻法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且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2、
離婚訴訟的提起,必須是婚姻關系的一方當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訴訟當事人的身份提出
離婚訴訟,比如他們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義對夫或妻提起
離婚訴訟。3、提起
離婚訴訟的一方,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能提
起訴訟
離婚。4、男方不得
起訴的情形: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
離婚。女方提出
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
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5、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的規定,判決不準
離婚和調解和好的
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
起訴的,不予受理。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
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又
起訴的比照上述規定不予受理。二、訴訟
離婚的程序1、起草
起訴狀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3、向有
管轄權的法院遞交
起訴狀和證據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5、法院受理該
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
起訴狀副本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托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訴訟(一般情況下
離婚當事人必須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實在不能到庭,必須向法庭出具是否
離婚的書面意見)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準予
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綜上所述,我們可以得知夫妻雙方可以通過協議約定
離婚,如果協議不成,則可以通過訴訟
離婚的方式。在什么情況下女方可以
起訴離婚?我國法律規定,女方提
起訴訟
離婚是沒有限制的,但是只有夫妻雙方滿足
離婚的標準,例如感情確已破裂、分居兩年等等,才能夠準許夫妻雙方
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