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證改繼承人怎么進行的?
土地使用證對于土地持有者來說是非常的重要的,因為只有有了土地使用證才能證明這個土地是你的。但是如果想要將土地進行轉讓或者是送與直系親屬,此時的土地使用證改繼承人怎么進行的呢?我們整理了如下資料,請您了解一下吧。
一、土地使用證改繼承人怎么進行的?
如果是法定繼承人繼承土地上的房屋的,那可以過戶,否則,集體土地是不能轉讓或者過戶的。
1、土地受讓人(繼承人)提出土地使用權變更申請,到所在村委會簽署明確的意見并加蓋公章。
2、土地受讓人(繼承人)提交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原件交國土局(所)工作人員審核。
3、提交土地轉讓方(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
4、提交家庭成員關系證明(必須包含所有
遺產繼承權利人的名單及關系)。
5、房屋土地轉讓協議書(即
遺產分配方案),必須說明該房屋及土地使用權一并過戶給誰,所有家庭成員簽字蓋指印(需村委會簽署意見),并提交身份證復印件。
6、原《集體土地使用證》。
7、房屋土地轉讓的納(免)稅證明單,到當地地稅局大廳辦理。
8、申請人將以上資料備齊后直接到當地國土資源所辦理。
二、土地使用證的辦理流程是什么?
(一)集體土地使用證辦理程序:
土地使用證辦理程序《集體土地使用證》辦理程序根據《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記規則》的規定,土地登記按照土地登記申請——地籍調查——權屬審核——登記發證的程序辦理。
1 、土地登記申請書
2 、土地使用權利人身份證或戶口冊復印件
3 、土地使用的權屬證明材料 ( 政府行文 )
4 、初始登記頒發的土地證書
5 、建設用地批準書 ( 土地違法案件
行政處罰決定書 )
6 、批準用地繳稅費發票或罰款收據復印件 申請者提交以上資料后,國土資源所派員進行地籍權屬調查,符合規定的在 20 個工作日內給予辦理并報縣級人民政府審查批準,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使用權。
(二)國有土地使用證辦理程序:
《國有土地使用證》辦理程序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記規則》的規定,土地登記按照土地登記申請書——地籍調查——權屬審核——登記發證的程序辦理
1 、土地登記申請書;
2 、單位、法定代表人證明,個人身份證明或者戶籍證明;
3 、土地權屬來源證明材料 ( 政府材料 ) ;
4 、初始登記頒發的土地證書;
5 、地上附著物權屬證明;
6 、建設用地批準書 ( 土地違法案件
行政處罰決定書 ) ;
7 、批準用地繳稅費發票或有關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憑證。 委托代理人申請土地登記的,還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身份證明。 申請者提交以上資料后,國土資源部門派員進行地籍權屬調查,符合規定的在
20 個工作日內給予辦理并報縣人民政府審查批準,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使用權。
首先要明白的是,想要將土地使用證改繼承人,那么該土地必須是可以過戶的土地,如果是集體土地是不能進行過戶轉讓的呃。之后土地持有者可以提出更改土地使用權的申請,然后到自己所在的居委會進行加蓋公章,這樣就可以將土地進行過戶和更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