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信用卡詐騙,信用卡詐騙罪行為有哪些
利用信用卡實施詐騙行為,這可以算是近年來比較常見的詐騙了,而在我國這樣的行為也是可能構成刑事犯罪——信用卡詐騙罪。而實際信用卡詐騙罪的行為有哪些呢?而在我國什么是信用卡詐騙罪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清楚,下面就讓我們來為你做詳細解答吧。
一、什么是信用卡詐騙
信用卡詐騙(又叫信用卡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違反信用卡管理法規,利用信用卡進行詐騙活動,騙取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
二、信用卡詐騙罪行為有哪些
1、使用偽造的信用卡進行詐騙。所謂使用,包括用信用卡購買商品、在銀行或者自動取款機上支取現金以及接受信用卡進行支付、結算的各種服務。2、使用作廢的信用卡進行詐騙。根據有關規定,作廢的信用卡主要有以下幾種:(1)信用卡超過有效使用期限而自動失效。(2)信用卡持卡人在有效期限內中途停止使用該卡,此時該信用卡有效期雖未到,但在辦理退卡手續后即歸于作廢的。(3)因掛失信用卡而使信用卡失效。3、冒用他人的信用卡進行作騙。4、使用信用卡進行惡意透支。
三、信用卡詐騙罪的立案標準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 經濟犯罪 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的規定,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1、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廢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進行詐騙活動,數額在5000元以上的;這里主要包括三種情形:(1)使用偽造的信用卡進行詐騙,累計數額達到5000元以上的,應當立案。所謂“偽造的信用卡”。是指仿照信用卡的樣式、圖案、色彩,采取印刷、描繪、影印或者其他方法,非法制造出來,以冒充真的信用卡的假信用卡。(2)使用作廢的信用卡進行詐騙,累計數額達到5000元以上的,應當立案。所謂“作廢的信用卡”,是指根據法律和有關規定不能繼續使用的過期的信用卡、無效的信用卡、被依法宣布作廢的信用證以及持卡人有信用卡的有效期內中途停止使用,并將其交回發卡銀行的信用卡。(3)冒用他人的信用卡進行詐騙的。累計數額達到5000元以上的,應當立案。根據我國有關信用卡的規定,信用卡均限于合法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轉借或者轉讓。所謂“冒用”,是指行為人以持卡人的身份,非法使用他人的信用卡,騙取公私財物的行為。2、惡意透支數額在5000元以上的。到底什么是信用卡詐騙呢?我們已經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紹,而一旦構成信用卡詐騙罪的話,那么就需要實際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至于信用卡詐騙罪行為有哪些,上文也是做出了介紹的,各位可以適當參考一下。以上就是我們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整理出來的內容,希望可以為您提供一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