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未滿十八周歲打工不給工資的解決方式是當事人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當地機構投訴、申請仲裁或者提
起訴訟。未滿十八歲是否可以打工看情況。
一、未滿十八周歲打工不給工資怎么辦
未滿十八周歲打工不給工資的解決方式是勞動者要先和用人單位協商,如果協商無法解決,則可以通過以下法律途徑來解決:
1.向當地機構投訴舉報;
2.向當地申請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提出書面申請;
3.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二、未滿十八歲可以打工嗎
未滿十八歲是否可以打工看情況:
1.十六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打工,算是童工。用人單位使用童工是違法行為。所以,十六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可以打工;
2.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可以打工,但是不能從事礦井、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
律師提醒您,根據《民法典》第十八條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三、拖欠未滿十八歲的工資的仲裁時效
拖欠工資的仲裁時效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律師提醒您,特殊情況的,在職勞動者因拖欠勞動報酬申請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