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租房子的過程中,可能出租人也是需要讓承租人先交付一定數(shù)額的定金,之后再實際簽訂房屋租賃
合同。但有的人在交付了租房定金之后卻又找到更劃算的,于是就不想繼續(xù)租房了,但對于交付的定金還是想讓出租人退還。從法律角度分析的話租房子時交了定金是否還能退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租房子時交了定金是否還能退
定金是在
合同訂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數(shù)額的金錢或替代物作為擔保的擔保方式。它的特征主要有:
1、定金具有從屬性:定金隨著
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隨著
合同的消滅而消滅。
2、定金的成立具有實踐性:定金是由
合同當事人約定的,但只有當事人關于定金的約定,而無定金的實際交付,定金擔保并不能成立。只有
合同當事人將定金實際交付給對方,定金才能成立。
3、定金具有預先支付性:只有在
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擔保的作用。因此,定金具有預先支付性。
4、定金具有雙重擔保性:即同時擔保
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債權。就是說,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喪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則應雙倍返還定金。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條規(guī)定,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一方向?qū)Ψ浇o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shù)肿鲀r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因此,租房時,交付了定金可以跟房東協(xié)商退還,如果房東不同意退還定金,則一般情況下定金是不能退還的。
二、定金相關的法律規(guī)定
1、我國《擔保法》規(guī)定:
第八十九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qū)Ψ浇o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shù)肿鲀r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第九十條定金應當以書面形式約定。當事人在定金
合同中應當約定交付定金的期限。
定金
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第九十一條,定金的數(shù)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
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
2、《擔保法解釋》規(guī)定:
第一百一十五條,當事人約定以交付定金作為訂立主
合同擔保的,給付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主
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
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條,當事人約定以交付定金作為主
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給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
合同已經(jīng)履行或者已經(jīng)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響主
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
第一百一十七條,定金交付后,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按照
合同的約定以喪失定金為代價而解除主
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可以雙倍返還定金為代價而解除主
合同。對解除主
合同后責任的處理,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
合同法》的規(guī)定。
第一百一十八條,當事人交付留置金、擔保金、保證金、訂約金、押金或者訂金等,但沒有約定定金性質(zhì)的,當事人主張定金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一百一十九條,實際交付的定金數(shù)額多于或者少于約定數(shù)額,視為變更定金
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異議并拒絕接受定金的,定金
合同不生效。
第一百二十條,因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或者其他
違約行為,致使
合同目的不能實現(xiàn),可以適用定金罰則。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當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
合同的,應當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
合同約定內(nèi)容的比例,適用定金罰則。
第一百二十一條,當事人約定的定金數(shù)額超過主
合同標的額百分之二十的,超過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在進行租房的時候,法律中并沒有要求必須要支付定金,但現(xiàn)實中經(jīng)常出現(xiàn)承租人在簽訂租賃
合同之前反悔的情況,這對出租人來講無疑是不利的。因此,在實踐操作過程中,出租人才會要求承租人在達成一致之后,先交付一定數(shù)額的定金。而要是因為承租人自己的原因不租賃房屋的話,則此時出租人是可以不用退還定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