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逃逸
保險公司不賠償,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
交通事故的,
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保險公司在其責任限額內墊付搶救費用后可向致害人追償。律師提醒您,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認定為醉酒駕駛。
一、醉駕逃逸
保險公司賠償嗎
醉駕逃逸
保險公司不賠償。
1.酒駕逃逸交強險
保險公司不賠償,商業險
保險公司按照
保險合同約定進行。
2.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
交通事故的,
保險公司在機動車
交通事故責任強制
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墊付搶救費用,并有權向致害人追償,造成受害人的財產損失,
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機動車
交通事故責任強制
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保險公司在機動車
交通事故責任強制
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墊付搶救費用,并有權向致害人追償:
1.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
2.被
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
3.被
保險人故意制造道路
交通事故的。
二、醉駕的認定標準
醉駕的認定標準要根據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的多少判斷,若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認定為醉酒駕駛。醉酒駕駛是指因飲酒而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個人意志,在這種狀態下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犯罪行為。
三、酒后駕車逃逸的刑事處罰
1.據刑法規定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原來的道路
交通事故處理條例規定;
(1)肇事后逃逸的,使
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
(2)吊銷駕駛證,兩年內不準申領駕駛證;
(3)因逃逸致使受害人死亡的,依據刑法規定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一般情況下因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處罰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