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地,雙方因為借錢成為借款關系,并且,一旦一方借錢逾期不還即屬于
違約,債權人可以請求
違約金。不過,債權人是否可以請求
違約金,并不一定,因為實際中而要根據雙方的約定情況來。
首先,事先約定了
違約金,即有權請求
違約金賠償。
雙方建立借款關系時,約定支付
違約金,那么,一方借錢逾期不還,另一方即可以主張賠償
違約金。
并且,賠償
違約金的計算具體如下:
1、根據
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
違約金;
2、按約定計算
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
另外,一般
違約金上限不超過實際損失的30%,如果過高或者過低可以請求法院給予減少或者增加。所以,發現之前定的
違約金過低,那么債權人可以去法院請求增加。
如果事先約定了
違約金,又約定了逾期利息的,那么債權人可以同時主張兩種賠償,不過
違約金和逾期利息相加不超過銀行同期利率的四倍。
其次,事先未約定
違約金,債權人不能請求
違約金。
不過,因為對方借錢逾期不還,因此,債權人可以請求逾期利息。
同樣地,逾期利息的計算,也是不超過銀行同期利率的四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