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公司設立程序?
基金管理公司是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設立的對
基金的募集、
基金份額的申購和贖回、
基金財產的投資、收益分配等
基金運作活動進行管理的公司。
證券投資
基金的依法募集由
基金管理人承擔。
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設立的
基金管理公司擔任。擔任
基金管理人應當經國務院
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準。按設立方式劃分,有封閉型
基金、開放型
基金;有契約型
基金、公司型
基金;按投資對象劃分,有
股票基金、貨幣市場
基金、期權
基金、房地產
基金等等。
一、注冊
基金管理公司的條件:
1、有符合《
證券投資
基金法》和《
公司法》規定的章程;
2、注冊資本不低于一億元人民幣,且必須為實繳貨幣資本;
3、主要股東應當具有經營金融業務或者管理金融機構的良好業績、良好的財務狀況和社會信譽,資產規模達到國務院規定的標準,最近三年沒有違法記錄;
4、取得
基金從業資格的人員達到法定人數;
5、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具備相應的任職條件;
6、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范設施和
基金管理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7、有良好的內部治理結構、完善的內部稽核監控制度、風險控制制度;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和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
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設立
基金管理公司的流程:
1、企業網上名稱預先核準登記
2、領取《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3、辦理入資手續
4、辦理驗資
5、登記注冊
6、領取營業執照
7、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
8、辦理稅務登記證
9、開設基本戶
10、劃資
三、注冊
基金管理公司經營范圍有哪些:
1、接受其他
股權投資
基金委托,從事非
證券類的
股權投資管理、咨詢。(不得從事下列業務:
(1)以公開方式募集資金;
(2)在國家禁止外商投資的領域投資;
(3)二級市場
股票和企業債券交易(但所投資企業上市后,
股權投資
基金所持股份不在此列);
(4)
期貨等金融衍生品交易;
(5)直接或間接投資于非自用不動產;
(6)挪用非自有資金進行投資;
(7)向他人提供貸款或擔保;
(8)法律、法規以及外資
股權投資
基金設立文件禁止從事的其他事項。)
2、接受其他
股權投資
基金委托,從事非
證券類的
股權投資管理、咨詢,不得從事其他經營活動。
3、非
證券業務的投資管理、咨詢。(不得從事下列業務:
1、發放貸款;
2、公開交易
證券類投資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3、以公開方式募集資金;
4、對除被投資企業外的企業提供擔保。
提前了解清楚公司的設立流程,可以為以后的創業打下基礎,取得創業先機。
基金管理公司設立程序,是有一套的嚴格的標準的。首先,公司需要有名稱,上報名稱審核登記后,需要進行企業驗資,后續程序可直接按照流程提示,方可完成辦理。設立公司是創業環節中關鍵的一步,這意味著今后的經營合法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