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建筑工程中,承包人墊資的情況通常有以下幾種:
1、全額墊資施工。事前全額借款墊資或者約定工程項目建設完畢經竣工驗收合格后,才按照約定支付工程價款。
2、工程進度款不足額支付,造成部分墊資施工。發包人支付的工程進度款不足的,承包人為了不造成停工,就會發包人協商先行墊付部分工程資金。
3、承包人向發包人支付保證金,作為工程項目啟動資金。
承包人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追償欠款
發包人沒有按時支付工程款時,墊資承包人都會和發包人協商付款事宜,然而一旦發包人拖欠工程款,不是資金問題就是想“壓價”,所以雙方協商的作用有時并不大,往往最后也只能通過法律途徑追償。一般可以如下處理:
1、根據法律規定,當事人對墊資沒有約定的,按照
工程欠款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