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實踐中,當承包人與發包人就工程墊資約定不明時,往往極易引發糾紛,如有無利息、何時還款、以什么方式還款等,都可能引發雙方糾紛。這時,承包人要想追回
工程欠款的,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追討:
1、協商追償。
現實生活中,當發包人拖欠工程墊資時,承包人可以和其協商還款事宜,要求還款或給出明確的還款計劃。但當發包人一拖再拖甚至無力付款的時候,協商追款的作用其實不大,就要及時采取其他方式追討了。
2、將工程項目的相關方,統統
起訴到法院,爭取通過多方追償的方式索取工程款。
按照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工程墊資約定不明的,視為
工程欠款,而
工程欠款是可以向多方追討的。如將發包人、轉包人、分包人、開發商、業主、政府、項目所有人等與建設工程密切相關的人或單位,統統列為被告,要其所有人共同承擔支付工程款及賠償相應損失。
3、盡快委托專業
建筑工程律師介入處理,盡早通過法院訴訟取得生效的法院判決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