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協商追償?,F實生活中,當發包人拖欠工程款時,或許很多人會下意識地說:“你去跟他要,和他協商啊!”。這確實一種可以選擇處理的方式,但當發包人一拖再拖甚至無力付款的時候,協商追款的作用其實不大。
2、盡快委托專業
建筑工程律師介入處理,盡早通過法院訴訟取得生效的法院判決書。如
建筑工程相關方到期未支付或無力支付工程款的,當事人可立即向法院申請強制
執行,通過拍賣發包人等相關方的資產或現有工程項目的方式受償。
3、將工程項目的相關方,統統
起訴到法院,爭取通過多方追償的方式索取工程款。如將發包人、轉包人、分包人、開發商、業主、政府、項目所有人等與建設工程密切相關的人或單位,統統列為被告,要其所有人共同承擔支付工程款及賠償相應損失。
4、
建筑工程款在欠款之日起六個月內是可以優先受償的,委托專業律師介入處理,既可避免錯過
起訴時間又能最大程度維護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