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協議
離婚還是訴訟
離婚,在具體的手續方面,我國相關法律中都是有明確規定的,而在提供了
離婚材料,同時辦理相關的
離婚手續之后,才能最終達到
離婚的目的。那么現實中,夫妻該怎么辦理協議
離婚的手續呢?我們一起通過下文進行了解吧。
一、怎么辦理協議
離婚的手續
(一) 申請
當事人協議
離婚時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
離婚登記,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當事人申請
離婚,應當持有下列證件和證明:
1、戶口簿;
2、身份證;
3、本人結婚證;
4、一式三份
離婚協議書;
5、本人兩張兩寸近期免冠單人照片。
(二) 審查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的工作人員在接受當事人
離婚申請時,應當進行審查并詢問相關情況。工作人員應查明:
1、男女雙方已經辦理結婚登記;
2、該結婚登記在中國內地辦理(含中國駐外使領館);
3、雙方目前仍然維持婚姻關系;
4、雙方自愿
離婚;
5、雙方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無精神病史和智力低下等情形);
6、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及債務處理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
(三) 登記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經過審查后,如果符合
離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
離婚證,注銷結婚證;不符合
離婚條件的,不予登記并當場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二、協議
離婚需要多長時間?
《婚姻法》規定,協議
離婚是夫妻雙方自愿
離婚,并且對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達成協議后,前往民政局辦理
離婚登記,領取
離婚證。因此,協議
離婚的所需要的是時間主要掌握在夫妻雙方手中。
協議
離婚的核心在于,夫妻雙方都同意
離婚,并且對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問題達成協議。但是,實踐中協議
離婚有可能會由于種種原因而陷入僵局。比如:雙方不能就孩子的撫養問題、財產的分割問題等在短時間內達成共識,那么就必然會造成
離婚不成。而一次又一次地協商也可能會造成雙方或一方精疲力竭,甚至幾近崩潰。有的雖然孩子撫養、財產分割等一方均作出了巨大的讓步,但另一方就是仍然不同意
離婚。這樣一來,協議
離婚就遙遙無期。
如果夫妻雙方對協議
離婚的全部內容都達成了約定,那么協議
離婚需要很短的時間就可以辦理。因此,“協議
離婚要多長時間”“協議
離婚要多久”這些問題的答案完全取決于夫妻的協商過程。
當事人需要先準備好要求的材料,其中就包括雙方的結婚證、身份證、
離婚協議書等等。而一般是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構提出
離婚的申請,當然,如果快的話,那么半個小時左右就可以領取到
離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