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罪與民事欺詐怎么判斷
民事欺詐,是指一方當事人故意告知對方虛假情況,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誘使對方當事人作出錯誤意思表示,進而使對方做出有利于自己的法律行為。
刑事詐騙,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公私財物的行為。
民事欺詐和詐騙罪區別關鍵在于雙方當事人之間在行為之后,是否都獲得一定的民事利益。
民事欺詐是通過雙方履約來間接獲取非法利益,雙方當事人仍然存在有民事利益的;而刑法中詐騙罪中的詐騙行為客觀上可引起他人一定民事法律行為的“意思表示”,但行為人從根本上沒有承擔約定民事義務的誠意,而是只想使對方履行那個根本不存在的民事法律關系的義務,直接非法占有對方財物,對雙方當事人而言無所謂民事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