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民事訴訟要多長時間? 一、民事訴訟一般多長時間
《民訴法解釋》第二百零八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接到當事人提交的民事
起訴狀時,對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第一百二十四條規(guī)定條件的
起訴,應當?shù)怯浟?對當場不能判定是否符合
起訴條件的,應當接收
起訴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書面憑證。需要補充必要相關材料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在補齊相關材料后,應當在七日內決定是否立案。
從向法院遞交
起訴狀那天起,法院必須在7日內決定立案或不立案。一般只要你
起訴狀上寫明原被告、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屬于該法院
管轄,法院就會立案。立案之日起5日內,法院將您的
起訴狀副本發(fā)送被告,被告必須在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不答辯的不影響審理。開庭前,會提前3日通知你們。這期間,如果對方申請延期審理,或法院認為有必要追加必要共同訴訟當事人等,都會影響最終開庭的時間。
法條規(guī)定:當庭宣判的,10日內發(fā)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發(fā)給判決書。
1、一審審限一般6個月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guī)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一審民事案件的審限為6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法院批準;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的審限為3個月,不能延長,若3個月內不能審結,轉為普通程序繼續(xù)審理。
2、二審審限一般3個月
人民法院審理二審民事案件一律適用普通程序,針對判決的
上訴案件,審限為3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針對裁定的
上訴案件,審限為30 天,不能延長。依照審判監(jiān)督程序
再審案件的審限依據適用的程序確定,按照一審程序
再審的適用一審普通程序的審限,按照二審程序
再審的適用二審程序的審限。
一般民事訴訟在六個月,有特殊情況可以進行簡易程序,簡易程序是需要3個月,在對一審不服時候還會有二審,二審大概也需要進行3個月的時間,對當事人來說還是要耐心把訴訟解決,保障自己的利益不可心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