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夫妻中一方不同意
離婚,而另一方
離婚態度又很堅決的話,此時可以向法院提起
離婚訴訟。但對于
起訴的一方而言,
起訴的同時需要按照規定交納一定數額的訴訟費。那現實中,要是付不
起訴訟費是否還可以打
離婚官司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付不
起訴訟費可以打
離婚官司嗎
對于付不
起訴訟費能打
離婚官司的問題,答案是肯定的,付不
起訴訟費也可以打
離婚官司。經濟確有困難的
離婚當事人為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可以尋求司法救助,申請緩交、少交、免交訴訟費用。我國現行法律規定,經濟困難的的當事人為追索贍養費、撫養費、撫育費可以申請司法救助;沒有固定生活來源的殘疾、患有嚴重疾病的人提起
離婚訴訟、家庭析產訴訟、繼承訴訟的也可以申請司法救助。當事人請求人民法院提供司法救助,應在
起訴或
上訴時提交書面申請和足以證明其經濟困難的證明材料。其中因生活困難或者追索基本生活費用申請司法救助的,應提供本人及其家庭經濟狀況符合當地民政、勞動和社會保證等部門規定的公民經濟困難標準的證明。人民法院對于符合司法救助條件的申請人,在立案時應準許緩交訴訟費用。
二、
離婚訴訟費是多少?
離婚訴訟費用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的相關條文規定,
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離婚案訴訟費、
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由原告在
起訴時預交,法院審理后,在判決中確定訴訟費的負擔,
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用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一般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愿承擔的除外。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經人民法院調解達成協議的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在收取
離婚訴訟費的時候,一般會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進行,若不涉及到財產分割問題的話,那么一般一起
離婚案件的訴訟費為50元。當然了,現實中也是有可能出現當事人付不
起訴訟費的情況,但這種情況下并不影響打
離婚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