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中,有的夫妻是通過分居的方式
離婚的,并一般分居的時間都在兩年以上,這就讓一些不明所以的人認為,只要夫妻雙方分居兩年那么就可以
離婚。但事實真的如此嗎?我們整理了相關資料,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夫妻雙方分居兩年就可以
離婚嗎
有部分夫妻認為分居兩年就可以自動
離婚、解除婚姻關系,其實分居多久都不會自動
離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
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
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
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
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
離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
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
離婚訴訟的,應準予
離婚。由此可見分居必須是因為感情不和所引起,如果因其他原因引起的分居則不是
離婚的法定條件,另外分居只是導致
離婚的一種情況,婚姻關系的解除必須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辦理手續。
二、
離婚有兩種方式選擇:
(1)協議
離婚
協議
離婚,是指夫妻雙方依據法律規定合意解除婚姻關系的法律行為。根據婚姻法第31條的規定,男女雙方自愿
離婚的,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
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經過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確認雙方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經有適當的處理的,應當辦理
離婚登記并發給
離婚證。
(2)訴訟
離婚
訴訟
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就是否
離婚或者財產的分割、債務的分擔、子女的撫養等問題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而向人民法院
起訴,人民法院經過審理后,通過調解或判決解除婚姻關系的一種
離婚制度。夫妻要是通過分居的方式
離婚,那么此時必然要符合分居
離婚的條件,根據法律中的規定,此時要求夫妻因為感情不和而導致分居,并且分居時間持續兩年或兩年以上,這種情況下向法院
起訴離婚的,那么才會準予
離婚。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