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方申請
離婚的一般都是夫妻中想要
離婚的一方,直接向有
管轄權的法院提
起訴訟的情況。此時要想法官作出
離婚判決,則當事人最好事先了解清楚單方申請
離婚的手續是怎樣的,按照規定的手續辦理,提供相應的證據材料,最終才有可能解除婚姻關系。
一、單方申請
離婚的手續是怎樣的
我國判決
離婚的標準之一就是夫妻雙方的感情破裂,單方申請
離婚能夠成功需要符合法律的規定。否則就不能被判決
離婚。那么,單方申請
離婚的手續是怎樣的呢?依照我國《婚姻法》第31條的規定,男女雙方自愿
離婚并且對子女的撫養及對財產的分割問題作出的適當的處理的,可以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
離婚,不須進行訴訟。登記
離婚時,要提供以下文件:1、戶口本、身份證2、結婚證3、雙方共同簽署的
離婚協議。我們建議:首先夫妻一方盡量說服另一方,和他進行登記
離婚,盡量以和平的方式解決
離婚問題。如果一方實在不想
離婚,而另一方堅持一定要離,那么,就只有進行
離婚訴訟了。規定,男女雙方自愿
離婚并且對子女的撫養及對財產的分割問題作出的適當的處理的,可以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
離婚,不須進行訴訟。
二、
離婚要注意什么問題
1、
離婚的主體只能是夫妻雙方本人。
離婚既為解除婚姻關系的法律行為,涉及身份關系的消滅,應當體現夫妻雙方本人的意志,因而
離婚的請求只能由當事人提出,他人不得代理。在雙方自愿
離婚時,必須要求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在一方要求
離婚時,要求
離婚的一方必須向人民法院遞交訴狀或向人民法院口頭表達
離婚的意愿。
2、
離婚必須以有效的婚姻關系存在為前提。有效的婚姻關系,既包括合法有效的登記婚姻,又包括符合結婚實質要件但沒有進行結婚登記而為法律所承認其效力的事實婚姻,還包括法定的無效婚姻情形已經消失且補辦結婚登記的,或未在法定期間內行使撤銷權的婚姻。
3、
離婚必須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才能進行。夫妻一方死亡(包括宣告死亡),其婚姻關系自行終止,不存在
離婚的可能。
4、
離婚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履行法律規定的程序。有效的婚姻關系受法律保護,當事人不得自行解除,法律在保障
離婚自由的同時,又設置一定的條件和程序,限制當事人任意
離婚,以保護
離婚當事人及其子女的利益和婚姻的嚴肅性。
離婚必須經過正常程序,必須經過
離婚登記或者法院判決準予
離婚生效,任何私下的解除婚姻的協議都沒有法律效力。
5、
離婚將產生一系列法律后果。
離婚不但導致婚姻關系的解除和終止,從而引起夫妻人身關系、財產關系的消滅,而且還將由此而產生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婚姻存續期間的債務清償、經濟幫助、損害賠償以及未成年子女的撫養等一系列法律后果。所以
離婚不僅關系到當事人雙方的利益,也會影響到子女及第三人的利益。此時申請人需要知道自己應該向哪個法院提起
離婚申請,而在進行
離婚訴訟的時候,法律中要求必須要先進行調解。因此,有的時候即使
起訴離婚最終也
離婚成功了,但并不是法官作出的
離婚判決,而是調解
離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