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公證代辦可以嗎?
出生公證不是出生證明,出生公證是辦理出國留學、移民等需要出國的人員應該辦理的公證書,而醫院所開具的出生證明是作為出生公證的一份附件出現的。出生公證的辦理地點不是醫院而是居住地或出生地的涉外公證處,是公證處出具的五份法律證明書。那么如果當事人已經出國或離開了居住所在地,出生公證代辦可以嗎?
已在國外的當事人,應向其在華最后住所地公證處提出申請。原則上出生公證是不可以請他人代辦的。
一、需提交的材料
1、當事人的身份證、戶口簿。
2、出生證或醫院根據出生檔案記載出具的證明。
3、當事人所在單位的人事部門出具的出生情況證明。待業或辭職的或無業的,由其檔案保管部門或街道辦事處出具證明,在校學生,由其所在學校出具證明。
4、一式2-3份的近期正面免冠照片。
二、辦理流程
1、首先要在戶口所在的派出所開具一份出生證明信,格式如下:
????????? 申請赴外國探親(或旅游、留學、工作……),現介紹到你處辦理出生公證并提供如下證明:
????????? (性別:????????? )于????????? 年????????? 月????????? 日在????????? 市????????? 區出生。生父是????????? (身份證號:????????? ),生母是????????? (身份證號:????????? )。
派出所的公章
2、打開手機微信,找到城市服務中的公證申辦一項,進入到申辦頁面。選擇出生公證,然后選擇受理的公證處(如果只有一個公證處開通此服務則跳過選擇),填寫個人信息,填寫業務信息。
3、將身份證戶口本以及出生證明信拍照上傳,申請信息確認無誤后交公證費,即完成了申請。
4、公證處通知取證后,按照約定時間,拿好身份證、戶口本以及出生證明信原件前往公證處取證即可。
三、注意事項
1、公證書中的當事人姓名要真實,有特殊要求的,必須認真審查核實后再予證明。當事人的姓名一律采用簡化字。在外文譯文中,要使用漢語拼音。為便于當事人使用公證書,對有曾用名的,經有效證明,應在公證書上同時證明。
2、公證書中當事人的出生日期,是公證證明的核心內容之一,務必準確、真實,并有確鑿的證據。出生日期以身份證為準,沒有身份證以戶籍證明或出生證明為準,無上述證明,參照其他證明(如檔案、護照等),一律采用公歷,公證當事人另有要求的,可在括號內注明農歷出生日期。
3、公證書中當事人的出生地點應明確、具體,地名應寫全稱。出生地址應寫到市、縣,根據使用地(國家)要求,也可寫到鄉、村或城鎮街道。如果當事人出生時的地名已改變,應在現在地名后括號內,寫明原地名全稱。
4、出生證明當事人父母要寫明生父母的姓名,如父母死亡的,要加括號注明,如當事人已被他人收養,應注明養父母姓名,對非婚生子女的出生公證書,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要求,不寫生父姓名。
5、當事人所提供身份證與境外證件上(如護照、通行證等)日期不一致,而提出更改的,如確屬原發證機關工作失誤造成不一致,當事人需到發證機關要求更正,然后給予公證。如公證當事人當時為了出國而謊報年齡,查清楚后應按真實年齡給予公證。
6、已在國外的當事人申請辦理出生公證書,公證處經調查,未找到任何線索的,可為當事人出具"查無檔案記載公證書"。在外國等國家,此公證書可做為次要證據使用。
很多朋友在網絡上搜索“出生公證代辦可以嗎?”會得到許多代辦的信息,但要注意我國的涉外公證處只辦理在我國出生的公民的出生公證,最好不要輕易相信網絡上的廣告信息,如果真的需要辦理出生公證,建議提前做好準備,或者先去當地派出所咨詢清楚再行辦理,以免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