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
著作權法》依法保護法律沒有禁止出版發行、傳播的作品,
著作權人在行使
著作權時不得違反憲法和法律,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外國人的作品在不違反上述兩項基本原則的前提下,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也享有
著作權。 一、外國人、無國籍人的作品,根據其作者所屬國或者經常居住地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享有
著作權,并受《中華人民共和國
著作權法》的保護; 二、外國人、無國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國境內出版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
著作權法》規定享有
著作權,并受《中華人民共和國
著作權法》保護; 三、未與中國簽訂協議或者共同參加國際條約的國家的作者及無國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國參加國際條約的成員國出版的,或者在成員國和非成員國同時出版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
著作權法》享有
著作權,并受《中華人民共和國
著作權法》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