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進行定點
醫療機構申報? 一、定點
醫療機構的申請及辦理程序是怎樣的?
由
醫療機構自愿申請,所屬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初審,市里進行復審。經復審合格的
醫療機構可取得基本
醫療保險定點資格,并由市
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與取得定點
醫療機構的
醫療機構簽訂基本
醫療保險定點
醫療機構服務協議。
二、申請定點
醫療機構的辦理期限是多久?
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收到
醫療機構的申請后,對材料齊全的,在30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收到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報送的審核意見和
醫療機構申請材料后,30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如有特殊情況,可順延30個工作日。
三、定點
醫療機構申報需要哪些資料?
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和《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購置價格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醫療儀器設備清單;上一年度業務收支情況和門診、住院診療服務量,以及可承擔基本
醫療保險服務能力的有關材料;市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出具的
醫療機構等級證明;市級衛生行政部門出具的一年內無違法、違規經營行為的證明;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物價部門監督檢查合格的證明;勞動保障部門規定的其他資料。
四、申請基本
醫療保險定點
醫療機構須具備的條件包括哪些?
1、符合區域
醫療機構設置規劃。
2、符合
醫療機構評審標準
3、遵守國家及本市有關
醫療服務管理的法律、法規、標準規定,有健全和完善的
醫療服務管理制度。
(1)制定并
執行衛生局
醫療質量管理標準的常見病診;
(2)有藥品、醫用設備、醫用材料、
醫療統計、病案管理、財務等管理制度;
(3)準確提供門急診、住院、單病種費用等有關資料。
4、嚴格
執行國家及本市物價部門制定的
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收費標準、并經物價部門檢查合格。
5、嚴格
執行基本
醫療保險制度的有關政策規定,建立與基本
醫療保險管理相適應的內部管理制度,配備專(兼)職管理人員及專用設備。
綜上所述,綜合性醫院、鄉鎮衛生院和診所都可以成為定點
醫療機構。定點
醫療機構申報采取的是自愿原則,
醫療機構向當地人力和社會保障局提出申請后,相關部門會進行認真審核,并報請上級部門復核。復核通過后,當地
醫療保障中心會和定點醫院簽訂協議。通常來說,這個審核期限不會超過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