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慶市政府規定,新交付的小區,必須按照規定成立業主委員會。這對于業主而言,也是一個和物業管理公司談判、解決糾紛的途徑。最近,有不少重慶市民反映,咨詢如何成立業委會,那么重慶業主委員會成立條件包括哪些?我們一起通過我們的這篇文章具體做個了解。
一、業主委員會具備的條件包括什么?
根據《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條?規定:“業主可以設立業主大會,選舉業主委員會。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成立的具體條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居民委員會應當對設立業主大會和選舉業主委員會給予指導和協助。”
小區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且業主5人以上聯名可向該小區所在的街道辦事處書面提出申請,填報《首屆業主(代表)大會籌備小組成立申請表》,成立首屆業主委員會:
(一)物業已交付使用的
建筑面積達到50%以上;
(二)物業已交付使用的
建筑面積達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超過一年的。
(三)分期開發的大型住宅小區,經已交付使用的過半數投票權的業主申請,區、縣及市物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可以召開臨時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在分期開發期間成立臨時業主委員會。臨時業主委員會的權利、義務與業主委員會的權利、義務相同。
二、業主委員會任職條件是什么?
業主委員會由業主大會會議選舉產生,由5至11人單數組成。業主委員會委員應當是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三)遵守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管理規約,模范履行業主義務;
(四)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公正廉潔;
(五)具有一定的組織能力;
(六)具備必要的工作時間。
三、業主委員會履行哪些職責?
(一)召集業主大會會議,報告物業管理的實施情況;
(二)根據業主的意見、建議和要求,擬訂選聘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的方案、選聘實施人以及解聘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的議案,提交業主大會會議決定;
(三)代表業主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物業服務
合同;
(四)根據業主的意見、建議和要求,擬訂
建筑區劃內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的方案,提交業主大會會議決定;
(五)根據業主的意見、建議和要求,擬訂
建筑區劃內物業共有部分的使用、收益方案,提交業主大會會議決定;
(六)根據業主的意見、建議和要求,擬訂
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使用、續籌方案,提交業主大會會議決定;
(七)根據業主的提議,擬訂本
建筑區劃的劃分、調整方案,提交業主大會會議決定;
(八)初審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制訂的年度服務計劃,提交業主大會會議決定;
(九)提請業主大會決定終止業主委員會委員資格,增補業主委員會委員。
綜上所述,重慶市民想自發成立業委會的話,要達到重慶業主委員會成立條件才行,如果不符合條件也不要緊,還可以通過成立臨時業主委員會來維權。一般來說,熱愛公益事業、有一定時間和精力、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業主都可以成為業委會的委員。成立業委會需要向當地街道辦提出申請,通過審批后就可以籌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