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難過地遭遇了
交通事故的時候,我們首先會收到一份對
交通事故的各方當事人都很重要的一份文件,也就是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但有時候可能會有一些誤判的情況,這時候當事人心里就很著急了,
交通事故責任人認定書不合理怎么辦?
一、
交通事故責任人認定書不合理,可以拒收嗎
1、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是事故處理機關單方面作出的行為,不需要征得當事人的同意。
當事人拒收認定書,并不意味著事故處理機關沒有送交。只要事故處理機關對拒收認定書的行為記錄在案,即視為送達。也就是說,當事人拒收
交通事故認定書,并不影響公安機關的送達。
2、從另一個方面看,即使當事人對
交通事故認定書有異議,也應當接收,這樣可以對持有異議的
交通事故認定書進行認真審讀,仔細研判,以便從中找出具體的錯誤之處。
按照我國《道路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當事人對
交通事故認定書有異議,可以自認定書送達之日起3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后者在受理后需在30日內做出復核結論。
3、因此,即使當事人對
交通事故認定書有異議,也絕不可拒收。只有認真簽收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送達的事故認定書,才能更好地維護自身權益。
二、
交通事故責任人認定書不合理可以怎么做
當事人收到有異議的
交通事故認定書,可以直接向法院提
起訴訟,解決與
交通事故有關的爭議。
按照《道路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十六條之規定,交通警察適用簡易程序處理道路
交通事故時,交通警察應當根據現場固定的證據和當事人、證人敘述等,認定并記錄道路
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天氣、當事人姓名、機動車駕駛證號、聯系方式、機動車種類和號牌、
保險憑證號、
交通事故形態、碰撞部位等,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
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制作道路
交通事故認定書,由當事人簽名。從上述的相關條款中我們知道,認定書是由交警制作,并要交當事人簽名后,一式三份,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以留著將來理賠時作為法律文書和證據來支持你們向對方索賠的法律依據。
所以如果認為
交通事故認定書不合理,可以直接向法院提
起訴訟。
交通事故責任人認定書不合理怎么辦,你的疑惑得到解答了嗎。如果你想了解更多關于
交通事故責任的相關知識,歡迎咨詢我們網站的律師,他們都是專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