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土地使用權申請要提交哪些資料? 一、開發商土地使用權申請要提交哪些資料?
申請人申請土地登記,應當根據不同的登記事項提交下列材料:
(一)土地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材料;
(三)土地權屬來源證明;
(四)地籍調查表、宗地圖及宗地界址坐標;
(五)地上附著物權屬證明;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完稅或者減免稅憑證;
(七)本辦法規定的其他證明材料。
二、開發商土地使用權申請的流程
1、土地登記申請。開發商經市政府批準,與國土資源局簽訂出讓
合同并已繳清土地出讓金的,可持土地評估報告、土地出讓
合同及出讓金發票到市財政局指定地點繳納契稅后,到國土資源局窗口申報,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填寫申請書,經初審合格后辦理。
您需要準備的材料大致有:土地登記申請書;開發公司工商登記證明、
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個人身份證明等有關證明文件;開發公司與國土部門簽訂的土地使用權出讓
合同, 有關土地出讓金契稅等稅費繳付憑證。委托代理人申請土地登記的, 還應提交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資格身份證明。
2、地籍調查。土地登記機關根據開發公司提出的申請, 對該宗地進行地籍調查, 主要對土地權屬、面積、用途等情況進行調查。
3、土地權屬審核。土地登記機關對開發公司提交的證明文件、資料和地籍調查結果進行審核。主要包括:對申請人、出讓
合同、使用期限、土地價格、稅費繳納情況、土地用途、
房產變更和土地面積等進行審核。
4、注冊登記。土地登記機關根據審核結果報當地人民政府, 經政府批準后土地登記人員為開發公司填寫新的土地登記卡。
5、核發證書。土地登記機關依據土地登記卡填寫國有土地使用證, 由土地登記機關代表政府核發給開發公司。
開發商土地使用權申請要提交的資料包括了土地登記申請書、開發商的詳細信息的證明資料等等,國家土地管理部門在接收到申請之后會對這些資料進行審核,對該處土地進行調查,看是否符合土地使用條件,如果符合的話就會發放土地使用證給開發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