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農村
拆遷非農業戶補償標準是什么樣的?1、因入學辦理農轉非且在1998年后畢業的大中專畢業生,其原戶籍在
拆遷區域同時符合以下兩個條件的,可參照
執行農業戶口人員的安置補償政策,并可按《若干規定》第二十一條、二十二條的規定增加安置人口。
(1)戶籍在本市行政區域內;
(2)未享受過并承諾今后放棄申請宅基地建房、房改房、貨幣分房、集資建房、經濟適用住房等城鎮住房保障政策。
2、通過個人建房審批方式取得集體所有土地被
拆遷房屋的非農戶按《若干規定》第四十條規定
執行,原建房審批人員范圍內的現有實際人員及其因婚姻、出生而增加的人員且戶籍都在本市行政區域范圍內的計入安置人口,但不再按《若干規定》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增加安置人口。凡家庭成員已享受房改房、貨幣分房、集資建房、經濟適用住房等城鎮住房保障政策的,該戶按照
建筑面積“拆一還一”方式進行補償安置,不享受其他農民優惠政策。
通過以下情形之一取得集體所有土地被
拆遷房屋的非農戶,原則上按照
建筑面積“拆一還一”方式進行補償安置,如人均安置
建筑面積不到60平方米的,按照人均60平方米
建筑面積予以安置,但戶安置
建筑面積最高不得超過250平方米,具有本市戶籍且實際居住的人員計入安置人口:
(1)1983年12月31日前建造且不屬應拆未拆房屋;
(2)1984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期間建造的,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村鎮規劃、具備建房申請條件的,房屋
建筑占地面積未超過農村私人建房標準,符合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的,并經依法處理后的。
通過買賣、繼承、析產等形式取得集體所有土地被
拆遷房屋的非農戶按照
建筑面積“拆一還一”方式進行補償安置,不享受其他農民優惠政策。
3、被
拆遷家庭戶的性質按建房、繼承、析產、轉讓等產權來源所明確的產權人的戶籍性質來確定。若產權人超過一人且戶籍性質不同的按現土地使用權登記人的戶籍性質來確定,未經過土地權屬登記的,按具備登記條件的家庭戶主的戶籍性質來確定。
以上便是對問題北京農村
拆遷非農業戶補償標準是什么樣的的簡單回答,從文章中您不難看出,對于非農村戶口國家還是非常照顧的,雖然沒有農村戶口的人得到的補償多,但是國家的政策還是很合理的解決了非農村戶口人員的
拆遷安置問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