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
基金管理人可以有外國股東嗎?
現如今,
基金在我們的生活中早已是司空見慣了,而且很多人為了獲得更高的收益,創辦了私募
基金。但是不禁有人會問了,在中外交流如此之多的時代,私募
基金管理人可以有外國股東嗎?下面我們就來解答您的疑惑,給您多一些參考。
一、私募
基金管理人可以有外國股東嗎
按照我國相關的法律,私募
基金管理人是可以有外國股東的。私募
基金管理人應當按照規定向
基金業協會報送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
基金從業人員基本信息及變更信息。從事私募
基金業務的專業人員應當具備私募
基金從業資格。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認定為具有私募
基金從業資格:
(一)通過
基金業協會組織的私募
基金從業資格考試;
(二)最近三年從事投資管理相關業務;
(三)
基金業協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私募
基金管理人的高級管理人員應當誠實守信,最近三年沒有重大失信記錄,未被中國證監會采取市場禁入措施。前款所稱高級管理人員指私募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
執行事務合伙人(委派代表)、合規風控負責人以及實際履行上述職務的其他人員。私募
基金從業人員應當定期參加
基金業協會或其認可機構組織的執業培訓。
二、存在外資成份的私募
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要求
按照《私募
基金管理人登記法律意見書指引》(簡稱“《法律意見書指引》”)的規定,律師在承辦私募
基金管理人登記法律意見書時,應核查相關事項并逐項發表結論性意見和整體結論性意見。其中,按照《私募
基金管理人登記法律意見書指引》的規定第四條第(四)項的規定,即“申請機構股東的
股權結構情況。申請機構是否有直接或間接控股或參股的境外股東,若有,請說明穿透后其境外股東是否符合現行法律法規的要求和中國
基金業協會的規定。”
基于《法律意見書指引》實施之初,上述規定僅是要求核查是否存在境外股東,但是如何需要核查的程度以及何種情況下不符合中國
基金業協會的規定卻讓人無法適從。
另外,私募
基金管理人的類型按照募集資金的投資方向,
基金可以分為私募
證券投資
基金、私募
股權投資
基金、創業投資
基金和其他私募投資
基金。
其中私募
證券投資
基金的要求可謂最為嚴格,比如,在私募
基金管理人中對于高管和一般人員取得
基金從業資格方面的要求,從事私募
證券投資
基金的高管人員要求是私募
證券管理
基金的高管人員和一般從業人員均應取得
基金從業資格,故而,在涉及是否含有外資成份的私募
基金管理人中,對于從事私募
證券投資
基金含有外資成份的要求也有別于從事私募
股權投資
基金、創業投資
基金和其他私募投資
基金。
《私募投資
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三條 私募
基金管理人、私募
基金托管人、私募
基金銷售機構及其他私募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從事私募
基金業務,不得有以下行為:
(一)將其固有財產或者他人財產混同于
基金財產從事投資活動;
(二)不公平地對待其管理的不同
基金財產;
(三)利用
基金財產或者職務之便,為本人或者投資者以外的人牟取利益,進行利益輸送;
(四)侵占、挪用
基金財產;
(五)泄露因職務便利獲取的未公開信息,利用該信息從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關的交易活動;
(六)從事損害
基金財產和投資者利益的投資活動;
(七)玩忽職守,不按照規定履行職責;
(八)從事內幕交易、操縱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交易活動;
(九)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禁止的其他行為。
綜上所述,對于私募
基金管理人可以有外國股東嗎這個問題,一般情況下,只要是通過了私募
基金從業資格考試的,并且在最近的三年中,從事投資等相關業務的人,就具有一定的從事私募
基金這個行業的資格,私募
基金管理人是不會區分國籍的。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