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中,如果員工因公發生傷殘或者死亡的,事業單位按照國家的規定給予職工及其家屬一定的撫慰資金,這筆資金就是撫恤金,而撫恤金的發放標準是按照國家相關的法律規定發放的,下面我們就為您詳細講解一下,事業單位撫恤金發放標準以及發放標準的依據。一、撫恤金發放標準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本人20個月基本工資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本人10個月基本工資3、喪葬費標準: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4、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標準:非農戶一人月補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補助190元;農業戶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5、對上述對象中,確定因工死亡的遺屬增發65元,抗日戰爭的增80元(不含配偶);紅軍的(不含配偶);增發100元遺屬系孤獨一人的可增發70元。二、撫恤金發放依據1、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準和計發辦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財政部《關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發放辦法的通知》的規定
執行。2、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財政部《關于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工傷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參加統籌地區工傷
保險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屬于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按當地工傷
保險規定
執行。3、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
保險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屬于病故的,一次性撫恤待遇仍按當地規定
執行。4、除上述情形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準,調整為:因公犧牲為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烈士的撫恤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
執行。以上就是事業單位撫恤金發放標準,單位和職工以及家屬可以做為參考,發生意外是任何人都不愿意發生的,一旦發生了事業單位會按照國家規定積極發放撫恤金,安慰受傷的職工和家屬,職工家屬應該盡力配合,職工家屬也不可過分吵鬧,要積極解決事情而不是應該制造新的事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