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為私募
基金管理人需要哪些條件? 一、成為私募
基金管理人需要具備什么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的
基金管理人,應當向
基金業協會申請登記:
1、實繳資本或者實際繳付出資不低于1000萬元人民幣;
2、自行募集并管理或者受其他機構委托管理的產品中,投資于公開發行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債券、
基金份額以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
證券及其衍生品種的規模累計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
3、有兩名符合條件的持牌負責人及一名合規風控負責人;
4、有良好的社會信譽,最近三年沒有違法違規行為記錄,在金融監管、工商、稅務等行政機關以及商業銀行、自律管理等機構無不良誠信記錄。
股權投資管理機構、創業投資管理機構等符合登記條件的,應當向
基金業協會申請登記。
二、私募
基金管理人需要做哪些工作?
1、明確全口徑登記備案制度。要求各類私募
基金管理人均應當向
基金業協會申請登記,各類私募
基金募集完畢,均應當向
基金業協會辦理備案手續。
2、確立合格投資者制度。從資產規模或收入水平、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單筆最低認購金額三個方面規定了適度的合格投資者標準。養老
基金等機構投資者和私募
基金管理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等具備專業能力,并能夠識別和承擔風險的,也被視為合格投資者。
3、明確私募
基金的募資規則。具體包括不得向合格投資者之外的單位和個人募資,不得承諾本金不損或承諾最低收益,須對投資者風險識別和承擔能力進行評估,須對私募
基金進行風險評級并選擇匹配的投資者推介私募
基金等。
4、規范投資運作行為。具體包括:須制定并簽訂
基金合同;依
合同約定安排
基金托管,或明確保障私募
基金財產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糾紛解決機制;建立防范利益沖突和利益輸送的機制;私募
基金管理人須如實向投資者披露信息等。
5、確立對不同類別私募
基金進行差異化行業自律和監管的制度安排。私募
股權基金和創業投資
基金的管理人機構,不強制其加入
基金業協會;對其從業人員,不要求其具備
基金從業資格。對創業投資
基金,《辦法》設專章進行特別規定,強調
基金業協會對其采取差異化行業自律,并提供差異化會員服務,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對創業投資
基金采取差異化監督管理。
由此可見,在私募
基金運作過程中,
基金管理人起到了決定性作用。一個實力雄厚、管理科學的私募
基金管理人會給投資者帶來合理回報的同時控制好風險。投資者在選擇私募
基金的時候,可以到
基金業協會查詢私募
基金備案情況,從中了解
基金管理人資質等,盡量選擇出優質的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