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近年來,交通道路不斷擴修,道路四通八達,同時人們的生活水平也提高了,很多人都買了車子,這就為增加
交通事故埋下隱患。為了防止事故的發生,也為了警惕各位機動車的司機,國家強制要求機動車交強制險,那么這個強制
保險的費率是多少呢?我們今天就“機動車
交通事故責任強制
保險費率”進行相關介紹。一、機動車
交通事故責任強制
保險費率逐步實行酒后駕駛與機動車交強險費率聯系浮動制度以來,截至目前,已有北京、內蒙古、上海、福建、河南、湖北、安徽、廣西、海南、四川、甘肅、青海等12個省(區、市)實行這一制度。費率聯系浮動制度全國范圍內
執行據悉,除北京等12個已經開始
執行的省(區、市)外,其他省(區、市)的聯系浮動制度正在進一步論證和制定中,待正式公布后開始實行。具體的浮動標準是:上年(指上一個保單年度)每發生一次飲酒后駕駛交通違法行為且尚未處理的,被駕駛機動車次年交強險費率上浮15%;上年每發生一次飲酒后駕駛交通違法行為且已處理完畢的,被駕駛機動車次年交強險費率上浮10%。上年每發生一次醉酒后駕駛交通違法行為且尚未處理的,被駕駛機動車次年交強險費率上浮30%;上年每發生一次醉酒后駕駛交通違法行為且已處理完畢的,被駕駛機動車次年交強險費率上浮25%。對于主動接受酒后駕車處罰的,其交強險的費率將調低5%左右;對于不主動并且超過年度
保險接受處理的,其交強險的費率將以頂額的費率收取;對于沒有酒后駕車行為的,其交強險的費率維持不變。二、經濟杠桿提升酒駕成本新規的威力在于充分發揮機動車
保險的經濟杠桿作用,讓酒駕的違法成本更高,懲戒力度更大,為機動車駕駛人的交通安全上了一道“
保險杠”。根據有關規定,浮動費率的具體標準由各省(區、市)保監局和省級公安機關在充分測算和論證的基礎上,結合地方實際確定。2009年以來,打擊酒后駕駛違法行為得到了社會各界的認同和支持,酒后不開車的觀念也在深入人心。據統計,2010年以來,全國因酒后駕駛違法行為交通肇事導致的死亡人數同比下降37.5%。1、有異議可向公安復核據了解,投保人對《費率浮動告知書》上的酒后駕駛違法行為信息記錄有異議的,
保險公司將出具《交通違法行為異議處理聯系單》,并提示投保人持機動車行駛證和《交通違法行為異議處理聯系單》向縣級以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查詢復核申請。經復核變更原處罰決定的,
保險公司應根據修正后的交通違法情況予以承保;交強險保單簽發后,交通違法行為發生變更的,
保險部門應對多收的交強險費率退還投保人,維護投保人的權益。由于交強險是以機動車作為收取對象,也就是說,處罰是認車不認人,與以往的酒駕處理方式有很大不同。因此,借車給別人的私家車主要小心了,哪怕違規的是真正開車的人,埋單的也只能是車主本人。此外,新規明確規定,在交強險保單簽發后,才處理酒后駕駛交通違法行為的,
保險公司不得批減相應機動車的保費。為配合制度的實行,各
保險公司將逐步取消摩托車交強險定額保單,并于2010年9月30日前全面停止使用,摩托車因而也將全部納入酒后駕駛違法行為相應交強險費率浮動。2、嚴重違法有望納入費率3、浮動范圍據交警部門透露,酒駕、醉駕與交強險掛鉤只是一個開始,今后交管部門還會與保監局進一步研究其他嚴重違法行為與交強險、商業車險費率聯系浮動的相關規定。例如:客車
嚴重超員、貨車嚴重超載、高速路上違規調頭、嚴重超速等,都將會與交強險、商業險掛鉤,希望通過此舉能不斷增強機動車駕駛人的交通安全意識和法制意識,輔助城市交通安全管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另外,交強險60%的浮動上限也不會一成不變,可能會提高到100%,甚至更高,也就是說以后交通違法行為的代價會更大。希望廣大交通駕駛員遵守交通規則,做個文明交通人。終上所述,我們可以知道機動車
交通事故責任強制
保險費率主要看上年的酒駕數據來核定,這就給司機敲響警鐘,要想交的強制
保險費低,那就要遵紀守法,不要酒駕,否則對未來要交納的強制
保險費會增加。當然,交納的
保險費用高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抑制酒駕行為的發生,對于減少
交通事故是有一定的意義。以上就是“機動車
交通事故責任強制
保險費率”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