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被許可人取得實施權的范圍和權限,可以將
專利實施許可分為如下幾種類型:
(1)獨占實施許可,簡稱獨占許可,即指在一定的時間和有效地域范圍內,被許可人享有獨占的實施權,
專利權人不得向其他人許可實施該
專利,而
專利權人本人也不得實施該
專利;
(2)排他實施許可,簡稱排他許可或獨家許可,即指在一定的時間和有效地域范圍內,
專利權人僅許可被許可人實施該
專利權,不得許可其他人實施該
專利,但
專利權人本人可以實施該
專利;
(3)普通實施許可,亦稱普通許可,即指在一定的時間和有效地域范圍內,
專利權人在許可被許可人實施該
專利權權的同時,還可以許可其他人實施該
專利,
專利權人本人也可以實施該
專利;
(4)交叉實施許可,簡稱交叉許可或互換實施許可,即指兩個
專利權人之間相互許可對方實施自己的
專利;
(5)分實施許可,簡稱分許可,即
專利權人許可被許可人實施其
專利,同時授權被許可人有權許可第三人實施該
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