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債不還索要額外賠償的可行性高不高,有什么解決辦法? 一、欠債不還索要額外賠償的可行性
借貸逾期未還是
合同糾紛,一般不會涉及賠償問題。你可憑借條或其他能證明借貸關系存在的文件向法院
起訴請求返還欠款,即本金加利息。欠款到期前利息按
合同約定,到期后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二、以訴訟方式解決問題
1、訴前財產
保全:訴前財產
保全就是將對方的賬戶、房子、車等財產查封上,防止對方轉移財產。這一步并非必須的流程,要結合各案的情況及對方的財產情況,如果欠的錢并不多或是對方有償還能力,或是實在查不到地方財產,可以省去這一步。但如果可以
保全的話,我建議還是
保全,我辦的幾個案子,訴前財產
保全往往可以達到“不戰而屈人之兵”的效果,比如說a公司欠b公司290余萬,我們代理b公司查到b公司有土地,于是我們就做了財產
保全,還沒等開庭呢,對方就同意還錢,但是是分期的,在還了兩期大概220萬元后,我們考慮到基本上對方可以將其他錢都還上,于是解除了
保全。這個案子雖然沒經過訴訟,但是結果非常理想。
2、
起訴:接下來就是立案、庭審、判決了。法定的一審審限是6個月,二審是3個月,一般如果沒什么太大意外的話,3-4個月一審就有結果,可能你覺得時間太長了,但是沒辦法,這是最后一條路。至于說訴訟中到底怎么做,怎么開庭,限于篇幅,在這里就不細說了。
3、
執行:如果判決下來了,那么應在判決生效后2年內向法院提起強制
執行,讓法院直接查對方財不進行
執行,如果對方就不
執行,在一般地區,可以由法警
拘留對方當事人,一般是一年一次,一次15日。
4、調解:調解是說雙方都退一步,把問題解決,比如說欠10萬元,甲說,少還點,還9萬元,馬上就還,其他的你也別找我要行不,乙說,行!那這事就完事了,雙方就解決了,一般地,法院會主持雙方進行調解,我個人建議如果條件差不多,可以接受,最好達成調解,因為將精力牽扯到訴訟中并非是一個明智之舉,實實在在拿到錢才是真,不要為小利益而放棄了大利益。
綜上所述,欠債不還索要額外賠償是不大可能的事情,但是可以根據當時的借貸合約追討
違約責任,要求債務人支付
違約后的貸款利息。對于那些事出有因未能返還債務的債務人,債權人可稍作寬限;而對于那些惡意欠債不還的,債權人最好能
起訴解決。如果您還存有其他方面的法律疑惑,可以登入網站尋求專業律師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