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審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案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下列第一審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案由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 一、不服國務院
知識產權行政部門駁回布圖設計登記申請復議的案件; 二、不服國務院
知識產權行政部門撤銷布圖設計申請決定的案件; 三、不服國務院
知識產權行政部門關于布圖設計非自愿許可決定的案件; 四、不服國務院
知識產權行政部門關于使用布圖設計非自愿許可的報酬的裁決的案件; 五、不服國務院
知識產權行政部門對侵犯布圖設計專有權行為處理決定的案件; 六、不服國務院
知識產權行政部門行政復議決定的案件。 下列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案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經濟特區所在地和大連、青島、溫州、佛山、煙臺的中級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一、布圖設計專有權權屬糾紛案件; 二、布圖設計專有權轉讓
合同糾紛案件; 三、侵犯布圖設計專有權糾紛案件; 四、訴前申請停止侵權、財產
保全案件; 五、其他涉及布圖設計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