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我們看到的律師一般都是出現在訴訟過程中的,也就是在法庭上看到律師為被告人提供辯護。那要是案件尚處于偵查階段的話,此時可以聘請律師嗎?請跟隨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在偵查階段可以聘請律師嗎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后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請律師為其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控告。
犯罪嫌疑人被
逮捕后,聘請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
取保候審。受委托的律師有權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關案件情況。
犯罪嫌疑人受到刑訊逼供、超期羈押等,受委托的律師可以代為申訴、控告。
二、偵察階段如何聘請律師
偵察階段如何聘請律師?在偵查階段,由于犯罪嫌疑人人身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聘請律師的程序也有所區別,根據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強制措施的情況,辦理聘請律師的手續:
犯罪嫌疑人
取保候審的,只要案件不涉及國家秘密,犯罪嫌疑人可自行決定通過各種合法的方式聘請律師為其提供法律幫助,不需偵查機關批準。如果有保證人的,可以告知保證人。需要到外縣、市聘請律師的,應當經偵查機關批準。
現實生活當中還有一種情況就是犯罪嫌疑人被監視居住的。由于該犯罪嫌疑人不經
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住處或指定的居所,所以如果需要聘請律師,可以采取兩種辦法:
一是向
執行機關提出,由
執行機關向聘請的律師或者律師所在的律師事務所轉達請求。
二是委托親屬代為聘請。犯罪嫌疑人被
拘留、
逮捕的,需要聘請律師,可以向辦案機關或者
看守所提出,由辦案機關或者
看守所代為轉達。
一般在行為人被依法采取強制措施之后,那么他就享有了相應的辯護權,而很多時候都是通過委托律師來實現辯護的。因此,即使尚處于偵查階段,只要被采取了強制措施的,那么就可以聘請律師來提供辯護。當然在聘請律師之前,還是應該先了解清楚應該如何來聘請好的刑辯律師,同時該律師的收費情況又是怎樣的。要是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咨詢我們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