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過訴訟時效
欠款
起訴的時效是欠款期限屆滿后的2年,超過2年
起訴法院會判決原告敗訴。
如果過了時效,應首先與對方協商并進行錄音,促成其重新確認欠款的事實,以達到補救的目的。
2、有欠款證據
借款有借條,欠款有欠條,貨款有收貨單和價格單,工程款有工程量和單價確認單。
憑據上須有對方本人的簽字或公司的蓋章或法定代表人的簽字或
合同上簽字代表人的簽字,或其他能夠證明其身份的人的簽字。
如果沒有書面憑證,有證人或錄音也可能補救。
3、對方有償還能力
對方有償還能力是勝訴后能夠實際
執行的保證。所以在
起訴前要留意對方財產、帳戶情況,對惡意欠款人最好能在
起訴同時進行財產
保全,以防轉移。
即便對方無財產,
起訴也是有益的,因為判決書對被告終身有效,不必擔心超過訴訟時效,并且,判決后的債權會依法計算雙倍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