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資企業
股權轉讓給外資企業是否需審批一、內資企業
股權轉讓給外資企業是否需要審批
內資企業
股權轉讓給外資企業也就是
股權并購。
股權并購需要經過相關部門的審批才可以進行。
1、審批機關的確定
有權審批
股權并購的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或省級對外貿易經濟主管部門。除有特別規定的情況以外,商務部根據投資金額的大小,對商務部、地方審批部門的審批權限進行了劃分。
2、應報送的資料
外國投資者應根據
股權并購所設外商投資企業的投資總額向審批機關報送申請文件。
以上海市為例,外國投資者并購上海市國有企業,應提交下列文件:
(1)并購項目申請報告;
(2)被并購國有企業出讓產權的批準文件;
(3)并購后所設外商投資企業的
合同、章程及附件;
(4)外國投資者購買國有
股權或認購國有企業增資協議;
(5)產權交易憑證;
(6)被并購國有企業最近年度的財務審計報告;
(7)被并購企業的資產評估報告及確認意見;
(8)被并購國有企業及所投資企業的《營業執照》;
(9)外國投資者的身份證明文件或開業證明、資信證明;
(10)被并購國有企業的職工安置計劃(如國有產權轉讓后企業控制權轉移或企業的全部或主要經營資產出售給外資的,并購雙方應當制定企業調整重組方案和妥善安置職工的方案,并經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11)需提供的其他資料。
《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條 公司合并,應當由合并各方簽訂合并協議,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合并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可以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二、內資企業轉為外資企業的條件
1、外方的出資額應當達到企業注冊資本的25%以上。
2、轉型后保留的中方出資人為企業法人。保留的中方出資人為自然人時,其在原內資企業的出資應當達到一年以上。
3、企業經營項目符合關于外商準入領域的規定。屬于國家限制項目的,應當取得省級審批機關批準。
三、內資企業轉為外資企業的程序:
1、內資企業轉為外資企業,應當取得審批機關批準,持《批準證書》和批文,向原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原登記機關對企業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符合規定的,在5個工作日內,將《企業類型變更登記建議函》和企業檔案轉交外資企業登記機構。
3、審批機關批準之日起30日內,申清人應當持原登記機關出具的材料,到外資企業登記機構辦理變更登記。外商投資企業登記機構受理后,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作出核準或核駁的決定。對核準的企業,按變更登記程序辦理,核發相應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同時向內資企業登記機構回轉《企業類型變更登記建議函回執》,并將變更登記資料與原企業登記檔案一并歸檔;對核駁的,將《企業類型變更登記建議函回執》及原企業登記檔案退回內資企業登記機構。
內資企業
股權轉讓給外資企業是否需審批?答案是肯定的。將
股權轉讓給外資企業與普通的
股權轉讓不同,它需要經過相關部門的審批 ,符合條件才可以進行。內資企業將
股權轉讓給外資企業之后,企業本身也將轉為外資企業,需要進行企業類型的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