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律關系中法定撤銷權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法律關系屬于民事法律關系,一民事法律關系的做出,如簽訂
合同,在符合某些情形的前提下,當事人可以行使撤銷權撤銷該民事法律行為,有關
合同法律關系中法定撤銷權的情形一般有:
1、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簽訂的非純獲利
合同,法定代理人未追認的,在追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
2、基于重大誤解簽訂的
合同,行為人有撤銷的權利。
3、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簽訂的
合同,受欺詐方有撤銷的權利。
4、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一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簽訂的
合同,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受欺詐方有撤銷的權利。
5、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簽訂的
合同,受脅迫方有撤銷的權利。
6、一方利用對方處于危困狀態、缺乏判斷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為成立時顯失公平的,受損害方有撤銷的權利。
撤銷權的行使,除上述第1種情形外,應當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提出申請。
法律規定: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條?基于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四十八條?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四十九條?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一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五十條?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五十一條?一方利用對方處于危困狀態、缺乏判斷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為成立時顯失公平的,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以上就是我們為您整理的法定撤銷權的情形。根據我國《
合同法》規定,債權人行使撤銷權有三種情形。當債務人的行為在這三種情形之內并且符合行使撤銷權的主客觀要件時,債權人方可以提
起訴訟的方式在法定范圍內行使撤銷權。不過,撤銷權有時效限制,經過一定的除斥期間即告消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