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民間的借貸,我們需要注意以下方面,來降低自己的法律風險。
第一,最好簽訂書面協議。
民間借貸中等當事人大多會以寫“欠條”“借據”的形式代表書面約定,雖然簡便,但由于借據過于簡單,如果發生糾紛很難憑此處理。因此借貸雙方最好簽訂正式的借貸
合同,詳細確定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以免留下后患。當然,如果當事人之間確實沒有書面借據或
合同的,但雙方都承認借貸一事的,可以確認雙方借貸關系存在。 同時在簽訂借款
合同時,認真審核借款
合同的有關條款。
第二,有關利息的約定要合法。
(1)借貸雙方對有無約定利率發生爭議,又不能證明的,按照無息處理。
(2)當事人約定了利率標準發生爭議的,可以在最高不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的標準內確定其利率標準。 超過4倍部分不受法律不保護,但沒有糾紛時,就可以獲得更高收益。
(3)出借人不得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復利,否則不受法律保護。 這條規定在司法實踐中具備一定的懲罰性,如果違反了該規定,有可能被法院判定為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利息,那么,你當初約定的倍數,本來可以主張要回的也可能要不回了。
第三,注意辨明借款人的借款用途,防止惡意借貸。惡意借貸,是指借款人籌集資金所指向的對象為非法用途的借貸關系。對于這種借貸關系,我國《民法通則》和最高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意見》中都明確地規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貸關系不予保護。
第四,采取適當擔保措施,確保債權的順利實現。為保證資金安全,在借貸過程中,適當而又靈活的采用一些擔保措施,會使債權的風險盡可能的降至最低點。
第五,注意訴訟時效。
民間借貸由于大部分發生在親朋好友之間,很多人并沒有對它給予應有的重視。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是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在此期間,你必須向借款人主張債權,2年之后,你就喪失勝訴權,如果沒有寫明還款日期,適用最長訴訟時效20年。
第六,運用訴訟程序技巧,保障債權的實現最大化。當債權人的合法債權受到債務人的侵害,債權人往往積極尋求法律的保護。在訴訟過程中,債權人還可采取一些
保全措施,以使債權實現達到最大化。